志查包養網第三 律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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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法

  昔者圣人之作歷也,觀琁璣之運,三光之行,道之發斂,景之長短,斗綱所建,青龍所躔,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而制術焉。

  天之動也,一晝一夜而運過周,星從天而西,日違天而東。日之所行與運周,在天成度至於家裡用的食材,每五天就會有人專程從城里送過來,但因為我婆婆個人愛吃蔬菜,所以還在後院搭了一塊地種菜為自己,,在歷成日。居以列宿,終于四七,受以甲乙,終于六旬。日月相推,日包養網舒月速,當其同所,謂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遠三,謂之弦。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謂之看。以速及舒,光盡體伏,謂之晦。晦朔合離,斗建移辰,謂之月。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冬夏之閑,則有春有秋。是故日行北陸謂之冬,西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東陸謂之秋。日道發南,往極彌遠,其景彌長,遠長乃極,冬甚至焉。日道斂北,往極彌近,其景彌短,近短乃極,夏甚至焉。二至之中,道齊景正,年齡分焉。

  日周于天,一冷一暑,四時備成,萬物畢改,攝提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歲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是故日以實之,月以閏之,時以分之,歲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紀以記之,元以原之。然后雖有變化萬殊,贏朒無方,莫不結系于此而稟正焉。

  極建此中,道營于外,琁衡追日,以察發斂,光道生焉。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下漏數刻,以考中星,昏明生焉。日有光道,月有九行,九行收支而交生焉。朔會看衡,鄰于所交,虧薄生焉。月有晦朔,星有合見,月有弦看,星有留逆,其歸一也,步術生焉。金、水承陽,先后日下,速則先日,遲而后留,留而后逆,逆與日違,違而后速,速與日競,競又先日,遲速順逆,晨夕生焉。日、月、五緯各有終原,而七元生焉。見伏有日,留行有度,而率數生焉。參差齊之,幾多均之,會終生焉。引而伸之,觸而長之,探賾索隱,鉤深致遠,無幽辟潛伏,而不以其精者然。故陰陽有分,冷暑有節,六合貞觀,日月貞明。

  若夫祐術開業,淳耀天光,重黎其上也。顓頊曰重黎。承圣帝之命若昊天,典歷象三辰,以授平易近事,立閏定時,以成歲功,羲和其隆也。唐、虞、夏、商曰羲和。取象金火,反動創制,治歷明時,應天順平易近,湯、武其盛也。《月令章句》曰:“帝舜葉時月正日,湯、武反動,治歷明時。言承平者葉之,承亂者革之。”及王德之衰也,無道之君亂之于上,頑愚之史掉之于下。夏后之時,羲和淫湎,廢時亂日,胤乃征之。紂作淫虐,喪其甲子,武王誅之。夫能貞而明之者,其興也勃焉;回而敗之者,其亡也忽焉。巍巍乎若道六合之綱紀,帝王之壯事,是以圣人寶焉,正人勤之。

  夫歷有圣人之德六焉:以本氣者尚其體,以綜數者尚其文,以考類者尚其象,以作事者尚其時,以占往者包養網尚其源,以知來者尚其流。年夜業載之,吉兇生焉,是以正人將有興焉,咨焉而以從事,授命而莫之違也。若夫用天因地,揆時施教,頒諸明堂,以為平易近極者,莫年夜乎月令。帝王之年夜司備矣,全國之能事畢矣。過此而往,群忌茍禁,包養網正人未之或知也。

  斗之二十一度,往極至遠也,日在焉而冬至,群物于是乎生。故律首黃鐘,歷始冬至,月先建子,時平夜半。當漢高天子授命四十有五歲,陽在上章,陰在執徐,冬十有一月甲半夜半朔旦冬至,日月閏積之數皆自此始,立元正朔,謂之《漢歷》。又上兩元,而月食五星之元,并發端焉。

  歷數之生也,乃立儀、包養表,以校日景。景長則日遠,天度之端也。日發其端,周而為歲,然其景不復,周圍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復初,是則日行之終。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度之一,為歲之日數。日日行一度,亦為天度。察日月俱發度端,便是起舍合朔。日行十九周,月行二百五十周圍,復會于端,是則月行之終也。以日周除月周,得一歲周天之數。以日一周減之,余十二十九分之七,則月行過周及日行之數也,為一歲之月。以除一歲日,為一月之數。月之余分積滿其法,得一月,月成則其歲年夜。月四時推移,故置十二中以定月位。有朔而無中者為閏月。中之始曰節,與中為二十四氣。以除一歲日,為一氣之日數也。其分積而成日為沒,并歲氣之分,如法為一歲沒。沒分于終中,中終于冬至,冬至之分積如其法得一日,四歲而終。月分紅閏,閏七而盡,其歲十九,名之曰章。章首分盡,四之俱終,名之曰蔀。以一歲日乘之,為蔀之日數也。以甲子命之,二十而復其初,是以二十蔀為紀。紀歲青龍未終,三終歲后復青龍為元。

  元法,四千五百六十。《樂葉圖征》曰:“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于牽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終始。或盡一,其歷數或不克不包養及盡一,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紀,甲寅窮。”宋均曰:“紀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終之年夜數也。王者即位,或遇其統,或不盡其數,故一元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甲寅之終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復沿前而終言之也。”韓子曰:“四千五百六十歲為一元,元中有厄,故圣人有九歲之畜以備之也。”

  紀法,千五百二十。《月令章句》曰:“紀,還復故歷。”

  紀月,萬八千八百。

  蔀法,七十六。《月令章句》曰:“七十六歲為蔀首。”

  蔀月,九百四十。

  章法,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月令章句》曰:“十九歲七閏月為一章。”

  周天,千四百六十一。

  日法,四。

  蔀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沒數,二十一。

  通法,四百八十七。

  沒法,七,因為章閏。

  日余,百六十八。

  中法,三十二。

  年夜周,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五。

  月周千一十六。

  月食數之生也,乃記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復既,其月百三十五,率之相除,得蒲月二十三之二十而一食。以除一歲之月,得歲有再食五百一十三分之五十五也。分終其法,因以與蔀相約,得四與二十七,互之,會二千五十二,二十而與元會。

  元會,四萬一千四十。

  蔀會,二千五十二。

  歲數,五百一十三。

  食數,千八十一。

  月數,百三十五。

  食法,二十三。

  推進蔀術曰:以元法除往上元,其余以紀法除之,所得數從天紀,算外則所進紀也。不滿紀法者,進紀年數也。以蔀法除之,所得數從甲子蔀起,算外,所進紀歲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歲地點。

  推月食所進蔀會年,以元會除往上元,其余以蔀會除之,所得以二十七乘之,滿六十除往之,余以二十除所得數,從天紀,算外,所進紀,不滿二十者,數從甲子蔀起,算外,所進蔀會也。其初不滿蔀會者,進蔀會年數也,各以所進紀歲名命之,算上,即所求年太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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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紀歲名│地紀歲名│人紀歲名│ 蔀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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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辰  │ 庚子  │ 庚申  │ 甲子一

  丙申  │ 丙辰  │ 丙子  │ 癸卯二

包養網  壬子  │ 壬申  │ 壬辰  │ 壬午三

  戊辰  │ 戊子  │ 戊申  │ 辛酉四

  甲申  │ 甲辰  │ 甲子  │ 庚子五

  庚子  │ 庚申  │ 庚辰  │ 己卯六

  丙辰  │ 丙子  │ 丙申  │ 戊午七

  壬申  │ 壬辰  │ 壬子  │ 丁酉八

  戊子  │ 戊申  │ 戊辰  │ 丙子九

  甲辰  │ 甲子  │ 甲申  │ 乙卯十

  庚申  │ 庚辰  │ 庚子  │ 甲午十一

  丙子  │ 丙申  │ 丙辰  │ 癸酉十二

  壬辰  │ 壬子  │ 壬申  │ 壬子十三

  戊申  │ 戊辰  │ 戊子  │ 辛卯十四

  甲子  │ 甲申  │ 甲辰  │ 庚午十五

  庚辰  │ 庚子  │ 庚申  │ 己酉十六

  丙申  │ 丙辰  │ 丙子  │ 戊子十七

  壬子  │ 壬申  │ 壬辰  │ 丁卯十八

  戊辰  │ 戊子  │ 戊申  │ 丙午十九

  甲申  │ 甲辰  │ 甲子  │ 乙酉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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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天正術,置進蔀年減一,以章月乘之,滿章法得一,名為積月,不滿為閏余,十二以上,其歲有閏。

  推天正朔日,置進蔀積月,以蔀日乘之,滿蔀月得一,名為積日,不滿為小余,積日以六十除往之,其余為年夜余,以所進蔀名命之,算盡之外,則前年天正十一初一日也。小余四百四十一以上,其月年夜。求后初一,加年夜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余滿蔀月得一,上加年夜余,命之如前。

  一術,以年夜周乘年,周天乘閏余減之,余滿蔀月,則天正朔日也。

  推二十四氣術曰:置進蔀年減一,以日余乘之,滿中法得一,名曰年夜余,不滿為小余,年夜余滿六十除往之,其余以蔀名命之,算盡之外,則前年冬至之日也。

  求次氣,加年夜余十五,小余七,除命之如前,小冷日也。

  推閏月地點,以閏余減章法,余以十二乘之,滿章閏數得一,滿四以上亦得一算之數,從前年十一月起,算盡之外,閏月也。或進退,以中氣定之。

  推弦、看日,因其初一鉅細余之數,皆加年夜余七,小余三百五十九四分三,小余滿蔀月得一,加年夜余,年夜余命如法,得上弦。又加得看,次上弦,又后初一。其弦、看小余二百六十以下,每以百刻乘之,滿蔀月得一刻,不滿其所近節氣夜漏之半者,以算上為日。

  推沒滅術,置進蔀年減一,以沒數乘之,滿日法得一,名為積沒,不盡為沒余。以通法乘積沒,滿沒法得一,名為年夜余,不盡為小余。年夜余滿六十除往之,其余以蔀名命之,算盡之外,前年冬至前沒日也。求后沒,加年夜余六十九,小余四,小余滿沒法,從年夜余,命之如前,無分為滅。

  一術,以十五乘冬至小余,以減通法,余滿沒法得一,則天正后沒也。

  推合朔地點度,置進蔀積日以蔀月乘之,滿年夜周除往之,其余滿蔀月得一,名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度,加二百三十五分,以宿次除之,不滿宿,則日月合朔地點星度也。求后合朔,加度二十九,加分四百九十九,分滿蔀月得一度,經斗除二百三十五分。

  一術,以閏余乘周天,以減年夜周余,滿蔀月得一,合以斗二十一度四分一,則天正合朔日月地點度。

  推日地點度,置進蔀積日之數,以蔀法乘之,滿蔀日除往之,其余滿蔀法得一,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度,加十九分,以宿次除往之,則夜半日地點宿度也。

  求越日,加一度。求次月,年夜加三十度,小加二十九度,經斗除十九分。

  一術,以朔小余減合朔度分,本日夜半地點。其分二百三十五約之,十九乘之。

  推月地點度,置進蔀積日之數,以月周乘之,滿蔀日除往之,其余滿蔀法得一,包養網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十九分,除如上法,則所求之晝夜半月地點宿度也。

  求越日,加十三度二十八分。求次月,年夜加三十五度六十一分,月小二十二度三十三分,分滿法得一度,經斗除十九分。其冬下旬月在張、心署之,謂晝漏分后盡漏盡也。

  一術,以蔀法除朔小余,所得以減日半度也。余以減分,即月夜半地點度也。

  推日明所進度分術曰:置其月節氣夜漏之數,以蔀法乘之,二百除之,得一分,即夜半到明所行分也。以增夜半日地點度分,為明地點度分也。

  求昏日所進度,以夜半到明日所行分減蔀法,其余即夜半到昏所行分也。以加夜半地點度分,為昏日地點度也。

  推月明所進度分術曰:置其節氣夜漏之數,以月周乘之,以二百除之,為積分。積分滿蔀法得一,以增夜半度,即月明地點度也。

  求昏月所進度:以明積分減月周,其余滿蔀法得一度,加夜半,則昏月地點度也。

  推弦、看日所進星度術曰:置合朔度分之數,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三,以宿次除之,即得上弦日所進宿度分也。

  求看、上弦,加除如前法,小分滿四從年夜分,年夜分滿蔀月從度。

  推弦、看月所進星度術曰:置月合朔度分之數,加度九十八,加分六百五十三半,以宿次除之,即上弦月所進宿度分也。

  求看、上弦,加除如前分,滿蔀月從度。

  推月食術曰:置進蔀會年數,減一,以食數乘之,滿歲數得一,名曰積食,不滿為食余。以月數乘積食,滿食法得一,名為積月,不滿為月余分。積月以章月除往之,其余為進章月數。當先除進章閏,乃以十二除往之,不滿者命以十一月,算盡之外,則前年十一月前食月也。求進章閏者,置進章月,以章閏乘之,滿章月得一,則進章閏數也。余分滿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為食在閏月。閏或進退,以朔日定之。求后食,加蒲月二非常,滿法得一月數,命之如法,其分盡食算上。

  推月食朔日術曰:置食積月之數,以二十九乘之,為積日。又以四百九十九乘積月,滿蔀月得一,以并積日,以六十除之,其余以所會蔀名命之,算盡之外,則前年天正前食初一日也。

  求食日,加年夜余十四,小余七百一十九半,小余滿蔀月為年夜余,年夜余命如前,則食日也。

  求后食朔及日,皆加年夜余二十七,小余六百一十五。其月余分不滿二十者,又加年夜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其食小余者,當以漏刻課之,夜漏未盡,以算上為日。

  一術,以歲數往上元,余以為積月,以百一十二乘之,滿月數往之,余滿食法得一,則天正后食。

  推諸加時,以十二乘小余,先減如法之半,得一時,其余乃以法除之,所得算之數從夜東床起,算盡之外,則所加時也。

  推諸下水漏刻:以百乘其小余,滿其法得一刻;不滿法什之,滿法得一分。積刻先減所進節氣夜漏之半,其余為晝下水之數。過晝漏往之,余為夜下水數。其刻不滿夜漏半者,乃減之,余為昨夜未盡,其弦看其日。

  五星數之生也,各記于日,與周天度相約而為率。以章法乘周率為月法,章月乘日率,如月法,為積月月余。以月之日乘積月,為朔鉅細余。乘為進月日余。以日法乘周率為日度法,以周率往日率,余以乘周天,如日度法,為積度度余也。日率相約取之,得二千九百九十萬一千六百二十一億五十八萬二千三百,而五星終,如蔀之數,與元通。

  木,周率,四千三百二十七。日率,四千七百二十五。合積月,十三。月余,四萬一千六百六。月法,八萬二千二百一十三。年夜余,二十三。小余,八百四十七。虛分,九十三。進月日,十五。日余,萬四千六百四十一。“藍爺真以為蕭拓不想女兒嫁?”他冷冷的說道。 “蕭拓完全是基於從小有青梅竹馬、同情和憐惜的,如果凌千金遇到那種日度法,萬七千三百八。積度,三十三。度余,萬三百一十四。

  火,周率,八百七十九。日率,千八百七十六。合積月,二十六。月余,六千六百三十四。月法,萬六千七百一。年夜余,四十七。小余,七百五十四。虛分,一百八十六。進月日,十二。日余,千八百七十二。日度法,三千五百一十六。積度,四十九。度余,一百一十四。

  土,周率,九千九十六。日率,九千四百一十五。合積月,十二。月余,十三萬八千六百三十七。月法,十七萬二千八百二十四。年夜余,五十四。小余,三百四十八。虛分,五百九十二。進月日,二十四。日余,二千一百六十三。日度法,三萬六千三百八十四。積度,十二。度余,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一。

  金,周率,五千八百三十。日率,四千六百六十一。合積月,九。月余,九萬八千四百五。月法,十一萬七百七十。年夜余,二十五。小余,七百三十一。虛分,二百九。進月日,二十六。日余,二百八十一。日度法,二萬三千三百二十。積度,二百九十二。度余,二百八十一。

  水,周率,萬一千九百八。日率,千八百八十九。合積月,一。月余,二十一萬七千六百六十三。月法,二十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二。年夜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虛分,四百四十一。進月日,二十八。日余,四萬四千八百五。日度法,四萬七千六百三十二。積度,五十七。度余四萬四千八百五。

  推五星術,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以周率乘之,滿日率得一,名為積合;不盡名為合余。合余以周率除之,不得焉退歲;無所得,星合其年,得一合前年,二合前二年。金、水積合奇為晨,偶為夕。其不滿周率者反減之,余為度分。

  推星合月,以合積月乘積合為小積,又以月余乘積合,滿其月法得一,從小積為積月,不盡為月余。積月滿紀月往之,余為進紀月。每以章閏乘之,滿章月得一為閏;不盡為閏余。以閏減進紀月,其余以十二往之,余為進歲月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算外,星合地點之月也。其閏余滿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星合閏月。閏或進退,以朔制之。

  推朔日,以蔀日乘進紀月,滿蔀月得一為積日,不盡為小余。積日滿六十往之,余為年夜余,命以甲子,“進來。”算外,星合初一日。

  推進月日,以蔀日乘月余,以其月法乘朔小余,從之,以四千四百六十五約之,所得滿日度法得一,為進月日,不盡為日余。以朔命進月日,算外,星合日也。

  推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滿日度法得一為積度,不盡為度余。以斗二十一四分之一命度,算外,星合地點度也。

  一術,加退歲一,以減上元,滿八十除往之,余以沒數乘之,滿日法得一,為年夜余,不盡為小余。以甲子命年夜余,則星合歲天正冬至日也。以周率乘小余,并度余,余滿日度法從度,即至后星合日數也,命以冬至。求后合月,加合積月于進歲月,加月余于月余,滿其月法得一,從進歲月。進歲月滿十二往之,有閏計焉,余命如前,算外,后合月也。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朔日,以鉅細余加今所得,其月余得一月者,又加年夜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飾滿蔀月得一,加年夜余,年夜余命如前。

  求進月日,以進月日日余加今所得,余滿日度法得一,從日。其前合初一小余滿其虛分者,空加一日。日滿月先往二十九,其后合初一小余不滿四百九十九,又減一日,其余命如前。

  求合度,以積度度余加今所得,余滿日度法得一從度,命如前,經斗除如周率矣。

  木,晨伏,十六日七千三百二非常半,行二度萬三千八百一十一分,在日后十三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五十八分度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微遲,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留不可,二十五日。旋逆,日行七分度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復留,二十五日。復順,五十八日行九度,又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十三度有奇,而夕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三百六十六日,行二十八度。伏復十六日七千三百二非常半,行二度萬三千八百一十一分,而與日合。凡一終,三百九十八日有萬四千六百四十一分,行星三十三度與萬三百一十四分,通率日行四千七百二十五分之三百九十八。

  火,晨伏,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在日后十六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二十三分度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微遲,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包養行四十八度。留不可,十一日。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復留,十一日。復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又百八十四包養網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十六度有奇,而夕伏東方。除伏逆,一見六百三十六日,行三百三度。伏復,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而與日合。凡一終,七百七十九日有千八百七十二分,行星四百一十四度與九百九十三分。通率日行千八百七十六分之九百九十七。

  土,晨伏,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萬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在日后十五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四十三分度之三,八十六日行六度。留不可,三十三日。旋逆,日行十七分度之一百二,日退六度。復留,三十三日。復順,八十六日,行六度,在日前十五度有奇,而夕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三百四旬日,行六度。伏復,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萬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包養,與日合。凡一終,三百七十八日有二千一百六十三分,行星十二度與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一分。通率日行九千四百一十五分之三百一十九。

  金,晨伏,五日,退四度,在日后九度,而見東方。見逆,日行五分度之三,旬日,退六度。留不可,八日。旋順,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而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十五,九十一日行百六度。益疾,日行一度二十二分,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在日后九度,而晨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而與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二百八十一分,行星如之。

  金,夕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在日前九度,而見東方。見順,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二十二,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微遲,日行一度十五分,九十一日行百六度。而遲,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留不可,八日。旋逆,日行五分度之三,旬日退六度,在日前九度,而夕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五日,退四度而復合。凡再合一終,五百八十四日有五百六十二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水,晨伏,九日,退七度,在日后十六度,而見東方。見逆,一日退一度。留不得,二日。旋順,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而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旬日行二十五度,在日后十六度,而晨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十六日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而與日合。一合五十七日有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星如之。

  水,夕伏,十六日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萬四千八百五分,在日前十六度,而見東方。見順,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旬日行二十五度。而遲,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留不可,二日。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十六度,而夕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九日,退七度而復合。凡再合一終,百一十五日有四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步術,以步法伏日度分,加星合日度余,命之如前,得星見日度也。行分母乘之,分如日度法而一,分不盡如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滿其母得一度。逆順母分歧,以當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如一也。留者承前,逆則減之,伏不書度。經斗除如行母,四分具一。其分有損益,前后相放。其以赤道命度,進加退減之。其步以黃道。

    月名

  天正十一月:冬至

  十仲春:年夜冷

  正月:雨水

  仲春:春分

  三月:谷雨

  四月:小滿

  蒲月:夏至

  六月:年夜暑

  七月:處暑

  八月:秋分

  玄月:霜降

  十月:小雪《月令章句》:“孟春以立春為節,驚蟄為中。中必在其月,節不用在其月。據孟春之驚蟄在十六日以后,立春在正月;驚蟄在十五日以前,立春在今年十仲春。媳婦了。我們家是小戶型,有沒有大規矩要學,所以你可以放鬆,不要太緊張。””
包養
  斗二十六四分一退二 牛八 女十二進一 虛十進二

  危十七進二 室十六進三 壁九進一

  南方九十八度四分一

  奎十六 婁十二退一 胃十四退一 昴十一退二

  畢十六包養退三 觜二退三 參九退四

  東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退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進一

  張十八進一 翼十八進二 軫十七進一

  南邊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退一 氐十五退二 房五退三

  心五退三 尾十八退三 箕十一退三

  東方七十五度

  右赤道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一

  斗二十四四分一 牛七 女十一 虛十

  危十六 室十八 壁十

  南方九十六度四分一

  奎十七 婁十二 胃十五 昴十二

  畢十六 觜三 參八

  東方八十三度

  井三十 鬼四 柳十四 星七

  張十七 翼十九 軫十八

  南邊百九度

  角十三 亢十 氐十六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

  東方七十七包養

  右黃道度三百六十五四分一

  黃道往極,日景之生,據儀、表也。漏刻之生,以往極遠近差乘節氣之差。如遠近而差一刻,以相增損。昏明之生,以天度乘晝漏,夜漏減之,二百而一,為定度。以減天度,余為明;加定度一為昏。其余四之,如法為少。二為半,三為太,不盡,三之,如法為強,余半法以上以成強。強三為少,少四為度,其強二為少弱也。又以日度余為少強,而各加焉。張衡《渾儀》曰:“赤道橫帶渾天之腹,往極九十一度非常之五。黃道斜帶其腹,出赤道表里各二十四度。故夏至往極六十七度而強,冬至往極百一十五度亦強也。然則黃道斜截赤道者,則春分、秋分之往極也。今此春分往極九十少,秋分往極九十一少者,就夏歷景往極之法以為率也。上頭橫行第一行者,黃道進退之數也。本當以銅儀日月度之,則可知也。以儀一歲乃竟,而中閑又有陰雨,難卒成也。是以作小渾,盡赤道黃道,乃各調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從冬至地點始起,令之相當值也。取北極及衡各針?之為軸,取薄竹篾,穿其兩端,令兩穿中閑與渾半等,以貫之,令察之與渾相切摩也。乃從減半起,以為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盡衡減之半焉。又平分其篾,拗往其半,令其半之際正派,與兩端減半相直,令篾半之際從冬至起,一度一移之,視篾之半際幾多黃赤道幾也。其所幾多,則進退之數也。從北極數之,則往極之度也。各分赤道黃道為二十四氣,一氣相往十五度十六分之七,每一氣者,黃道退一度焉。所以然者,黃道直時,往南北極近,其處地小,而橫行與赤道且等,故以篾度之,于赤道多也。設一氣令十六日者,皆常率四日差少半也。令一氣十五日不克不及半耳,故使中道三日之中差少半也。三氣一節,故四十六日而差今三度也。至于差三之時,而五日同率者一,其實節之閑不克不及四十六日也。今殘日居其策,故五日同率也。其率雖同,先之皆強,后之皆弱,不成勝計。取至于三而復有進退者,黃道稍斜,于橫行不得度故也。春分、秋分所以退者,黃道始起更斜矣,于橫行不得度故也。亦每一氣一度焉,三氣一節,亦差三度也。至三氣之后,稍遠而直,故橫行得度而稍進也。立春、立秋橫行稍退矣,而度猶云進者,以其所退減其所進,猶有盈余,未盡故也。立夏、立冬橫行稍進矣,而度猶云退者,以其所進,增其所退,猶有缺乏,未畢故也。以此論之,日行非有進退,而以赤道量度黃道使之然也。本二十八宿相往度數,以赤道為距耳,故于黃道亦有進退也。冬至在斗二十一度少半,最遠時也,而此歷斗二十度,俱百一十五,強矣,冬至宜與之同率焉。夏至在井二十一度半強,比來時也,而此歷井二十三度,俱六十七度,強矣,夏至宜與之同率焉。”

    二十四氣

  ◇冬至《月令章句》曰:“冬至之為極有三意焉:晝漏極短,往極極遠,晷景極長包養。極者,至而還之辭也。”

  日地點: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 黃道往極:百一十五度 晷景:丈三尺

  晝漏刻:四十五 夜漏刻:五十五 昏中星:奎六弱

  旦中星:亢二少強退一《月令章句》曰:“中星當中而不中,日行遲也。未當中而中,日行疾也。”

  ◇小冷

  日地點:女二度七分進一 黃道往極:百一十三強 晷景:丈二尺三寸

  晝漏刻:四十五八分 夜漏刻:五十四二分 昏中星:婁六半強退一

  旦中星:氐七少弱退二

  ◇年夜冷

  日地點:虛五度十四分進二 黃道往極:百一十年夜弱 晷景:丈一尺

  晝漏刻:四十六八分 夜漏刻:五十三八分 昏中星:胃十一半強退一

  旦中星:心半退三

  ◇立春

  日地點:危十度二十一分進二 黃道往極:百六少強 晷景:九尺六寸

  晝漏刻:四十八六分 夜漏刻:五十一四分 昏中星:畢五少弱退三

  旦中星:尾七半弱退三

 包養 ◇雨水

  日地點:室八度二十八分進三 黃道往極:百一強 晷景:七尺九寸五分

  晝漏刻:五十八分 夜漏刻:四十九二分昏中星:參六半弱退四

  旦中星:箕年夜弱退三

  ◇驚蟄

  日地點:壁八度三分進一 黃道往極:九十五強 晷景:六尺五寸

  晝漏刻:五十三三分 夜漏刻:四十六七分 昏中星:井十七少弱退三

  旦中星:斗少退二

  ◇春分

  日地點:奎十四度非常 黃道往極:八十九強 晷景:五尺二寸五分

  晝漏刻:五十五八分 夜漏刻:四十四二分

  昏中星 鬼四 旦中星:斗十一弱退二

  ◇清明

  日地點:胃一度十七分退一 黃道往極:八十三少弱 晷景:四尺一寸五分

  晝漏刻:五十八三分 夜漏刻:四十一七分 昏中星:星四年夜進一

  旦中星:斗二十一半退二

  ◇谷雨

  日地點:昴二度二十四分退二 黃道往極:七十七年夜強 晷影:三尺二寸

  晝漏刻:六十五分 夜漏刻:三十九五分 昏中星:張十七進一

  旦中星:牛六半

  ◇立夏

  日地點:畢六度三十一分退三 黃道往極:七十三少弱 晷景:二尺五寸二分

  晝漏刻:六十二四分 夜漏刻:三十七六分 昏中星:翼十七年夜進三

  旦中星:女十少進一

  ◇小滿

  日地點:參四度六分退四 黃道往極:六十九年夜弱 晷景:尺九寸八分

  晝漏刻:六十三九分 夜漏刻:三十六一分 昏中星:角年夜弱

  旦中星:危年夜弱進二

  ◇芒種

  日地點:井十度十三分退三 黃道往極:六十七少弱 晷景:尺六寸八分

  晝漏刻:六十四九分 夜漏刻:三十五一分 昏中星:亢五年夜退一

  旦中星:危十四強進二

  ◇夏至《月令章句》曰:“夏至之為極有三意焉:晝漏極長,往極極近,晷景極短。”

  日地點:井二十五度二非常退三 黃道往極:六十七強 晷景:尺五寸

  晝漏刻:六十五 夜漏刻:三十五 昏中星:氐十二少弱退二

  旦中星:室十二少弱進三

  ◇小暑

  日地點:柳三度二十七分 黃道往極:六十七年夜強 晷景:尺七寸

  晝漏刻:六十四七分 夜漏刻:三十五三分 昏中星:尾一年夜強退三

  旦中星:奎二年夜強

  ◇年夜暑

  日地點:星四度二分進一 黃道往極:七十晷景:二尺晝漏刻:六十三八分

  夜漏刻:三十六二分 昏中星:尾十五半弱退三

 包養網 旦中星:婁三年夜退一

  ◇立秋

  日地點:張十二度九分進一 黃道往極:七十三半強 晷景:二尺五寸五分

  晝漏刻:六十二三分 夜漏刻:三十七七分 昏中星:箕九年夜強退三

  旦中星:胃九年夜弱退一

  ◇處暑

  日地點:翼九度十六分進二 黃道往極:七十八半強 晷景:三尺三寸三分

  晝漏刻:六十二分 夜漏刻:三十九八分 昏中星:斗十少退二

  旦中星:畢三年夜退三

  ◇白露

  日地點:軫六度二十三分進一 黃道往極:八十四少強 晷景:四尺三寸五分

  晝漏刻:五十七八分 夜漏刻:四十二二分 昏中星:斗二十一強退二

  旦中星:參五半弱退四

  ◇秋分

  日地點:角四度三非常 黃道往極:九十半強 晷景:五尺五寸

  晝漏刻:五十五二分 夜漏刻:四十四八分 昏中星:牛五少

  旦中星:井十六少強退三

  ◇冷露

  日地點:亢八度五分退一 黃道往極;九十六年夜強 晷景:六尺八寸五分

  晝漏刻:五十二六分 夜漏刻:四十七四分 昏中星:女七年夜進一

  旦中星:鬼三少強

  ◇霜降

  日地點:氐十四度十二分退二 黃道往極:百二少強 晷景:八尺四寸

  晝漏刻:五十三分 夜漏刻:四十九七分 昏中星:虛六年夜進二

  旦中星:星三年夜強進一

  ◇立冬

  日地點:尾四度十九分退三 黃道往極:百七少強晷景:丈

  晝漏刻:四十八二分 夜漏刻:五十一八分 昏中星:危八強進二

  旦中星:張十五年夜強進一

  ◇小雪

  日地點:箕一度二十六分退三 黃道往極:百一十一弱 晷景:丈一尺四寸

  晝漏刻:四十六七分 夜漏刻:五十三三分 昏中星:室三半強進三

  旦中星:翼十五年夜強進二

  ◇年夜雪

  日地點:斗六度一分退二 黃道往極:百一十三年夜強 晷景:《易緯》所稱晷景長短,不與相應,今列之于后,并至與不至各有所候,以參廣異同。冬至,晷長一丈三尺。當至不至,則旱,多溫病。未當至而至,則多病暴逆肉痛,應在夏至。小冷包養,晷長一丈二尺四分。當至不至,先小旱,后小水,丈夫多病喉痹。未當至而至,多病身熱,來年麻不為耳。年夜冷,晷長一丈一尺八分。當至不至,則先年夜旱,后洪流,麥不成,病厥逆。未當至而至,多病上氣、嗌腫。立春,晷長一丈一寸六分。當至不至,兵起,麥不成,平易近疲瘵。未當至而至,多病熛、疾疫。雨水,晷長九尺一寸六分。當至不至,早麥不成,多病肉痛。未當至而至,多病蘇區{廿/四/戈目}。驚蟄,晷長八尺二寸。當至不至,則霧,稚禾不成,白叟多病嚏。未當至而至,多病癕疽、脛腫。春分,晷長七尺二寸四分。當至不至,先旱后水,歲惡,米不成,多病耳癢。清明,晷長六尺二寸八分。當至不至,菽豆不熟,多病嚏、振冷洞泄。未當至而至,多溫病、暴逝世。谷雨,晷長五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水物雜稻等不為,多病疾瘧、振冷、霍亂。未當至而至,白叟多病氣腫。立夏,晷長四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旱,五谷傷,牛畜疾。未當至而至,多病頭痛、腫嗌、喉痹。小滿,晷長三尺四寸。當至不至,兇言,國有年夜喪,先水后旱,多病筋急、痹痛。未當至而至,多熛、嗌腫。芒種,晷長二尺四寸四分。當至不至,兇言,國有狂令。未當至而至,多病厥眩、頭痛。夏至,晷長一尺四寸八分。當至不至,國有年夜殃,旱,陰陽并傷,草木夏落,有年夜冷。未當至而至,病眉腫。小暑,晷長二尺四寸四分。當至不至,前小水,后小旱,有兵,多病泄注、腹痛。未當至而至,病臚腫。年夜暑,晷長三尺四寸。當至不至,外兵作,來年饑,多病筋痹、胸痛。未當至而至,多病脛痛、惡氣。立秋,晷長四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暴風為災,來年黍不為。未當至而至,多病咳上氣、咽腫。處暑,晷長五尺三寸二分。當至不至,國多浮令,兵起,來年麥不為。未當至而至,病脹,耳熱不出行。白靈,晷長六尺二寸八分。當至不至,多病痤、疽、泄。未當至而至,多病水、腹閉疝瘕。秋分,晷長七尺二寸四分。當至不至,草木復榮,多病溫,悲肉痛。未當至而至,多病胸鬲痛。冷露,晷長八尺二寸。當至不至,來年谷不成,家畜鳥獸被殃,多病疝瘕、腰痛。未當至而至,多病疢熱中。霜降,晷長九尺一寸六分。當至不至,萬物年夜耗,年多年夜風,人病腰痛。未當至而至,多病胸脅支滿。立冬,晷長丈一寸二分。當至不至,地氣不躲,來年立夏反冷,早旱,晚水,萬物不成。未當至而至,多病臂掌痛。小雪,晷長一丈一尺八分。當至不至,來年蠶麥不成,多病腳腕痛。未當至而至,亦為多肘腋痛。年夜雪,晷長一丈二尺四分。當至不至,溫氣泄,夏蝗蟲生,洪流,多病少氣、五疸、水腫。未當至而至,多病癕疽痛,應在芒種。《月令章句》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分為十二次,日月之所躔也。地有十二分,貴爵之所國也。每次三十包養網度三十二分之十四,日至其初為節,至此中為中氣。自危十度至壁九度謂之豕韋之次,立春、驚蟄居之,衛之分野。自壁九度至胃一度,謂之降婁之次,雨水、春分家之,魯之分野。自胃一度至畢六度,謂之年夜梁之次,清明、谷雨居之,趙之分野。自畢六度至井十度,謂之實沈之次,立夏、小滿居之,晉之分野。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謂之鶉首之次,芒種、夏至居之,秦之分野。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小暑、年夜暑居之,周之分野。自張十二度至軫六度,謂之鶉尾之次,立秋、處暑居之,楚之分野。自軫六度至亢八度,謂之壽星之次,白露、秋分家之,鄭之分野。自亢八度至尾四度,謂之年夜火之次,冷露、霜降居之,宋之分野。自尾四度至斗六度,謂之析木之次,立冬、小雪居之,燕之分野。自斗六度至須女二度,謂之星紀之次,年夜雪、冬至居之,越之分野。自須女二度至危十度,謂之玄枵之次,小冷、年夜冷居之,齊之分野。”蔡邕分星次度數與皇甫謐分歧,兼明氣節地點,故載焉。謐所列在《郡國志》。二尺五寸六分

  晝漏刻:四十五五分 夜漏刻:五十四五分 昏中星:壁半強進一

  旦中星:軫十五弱進一

  中星以日地點為正,日行四歲乃終,置所求年二十四氣小余四之,如法為少、年夜,余不盡,三之,如法為強、弱,以減節氣昏明中星,而各定矣。強,正;弱,負也。其強弱相減,同名相往,異名從之。從強進少為弱,從弱退少而強。從上元太歲在庚辰以來,盡熹平三年,歲在甲寅,積九千四百五十五歲也。宋世治歷何承天曰:“歷數之術,若心所不達,雖復通人前識,無救其弊。是以多歷年歲,猶未能有定。《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積世不悟,徒云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假托讖緯,遂開治亂。此之為弊,亦以甚矣。劉歆《三統法》尤復疏闊,方于《四分》,六千余年又益一日。楊大志惑其說,采為《太玄》,班固謂之最密,著于《漢志》。司馬彪曰:‘自太始元年始用《三統歷》,實施百有余年。’曾不憶劉歆之生不逮太始,二三正人為歷,幾乎不知而妄語者歟!元和中谷城門候劉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闊,更以五百八十九為紀法,百四十五為斗分,而造《乾象法》,又制遲疾歷以步月行,方于《太始》、《四分》,轉緊密矣。”

  論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之分尚矣,乃有皇犧。皇犧之有全國也,未有書計。歷載彌久,暨于黃帝,班示文章,重黎記注,象應有名,始終相驗,準度追元,乃立歷數。天難諶斯,是以五、三迄于來今,各有改作,欠亨用。故黃帝造歷,元起辛卯,而顓頊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漢興承秦,初用乙卯,至武帝元封,不與天合,乃會術士作《太始歷》,元以丁丑。王莽之際,劉歆作《三統》,追《太始》前卅一元,得五星會庚戌之歲,以為上元。《太始》歷到章帝元和,旋復疏闊,征能術者課校諸歷,定朔稽元,追漢四十五年庚辰之歲,追朔一日,乃與天合,以為四分歷元。加六百五元一紀,上得庚申。有近于緯,而歲不攝提,以辨歷者得開其說,而其元鮮與緯同,同則或不得于天。然歷之興廢,以疏密課,固不主于元。光和元年中,議郎蔡邕、郎中劉洪補續《律歷志》,邕能著文,清濁鐘律,洪能為算,述敘三光。今考論其業,義指博通,術數略舉,是以集錄為高低篇,放續《前志》,以備一家。蔡邕戍邊上章曰:“朔方髡鉗徒臣邕頓首再拜上書天子陛下:臣邕被受陛下尤異年夜恩,初由宰府備數典城,以叔父故衛尉質時為尚書,召拜郎中,受詔包養網詣東觀著作,遂與群儒并拜議郎。洗澡恩澤,承答圣問,前后六年。質奉機密,趨走面前目今,遂竟端右,出相好藩,還尹輦轂,十日之中,登躡上列。父子一門兼受恩寵,不克不及輸寫心力,以效絲發之功,一旦被章,陷沒辜戮。陛下六合之德,不忍刀鋸截臣首領,得就平罪,父子家屬徙充邊方,完整軀命,喘氣相隨。非無狀所敢復看,非臣罪惡所當復蒙,非臣辭筆所能復陳。臣初決罪雒陽詔獄,生出牢戶,顧念元初中故尚書郎張俊,坐漏泄事,當伏重刑,已出谷門,復聽讀鞠,詔書馳救,減罪一等,輸作左校。俊上書謝恩,遂以轉徙。邕為郡縣促遣,遍于吏手,不得頃息,含辭抱悲,無由上達。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看,憂怖焦灼,無心復能的手,輕聲安慰著女兒。操筆成草,致章闕庭。誠知圣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安閒平民,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世祖以來,唯有紀傳,無續志者。臣所師變亂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一切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想,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吏庶人所得擅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遂與議郎張華等分受之,其難者皆以付臣。先治律歷,以籌算為本,地理為驗,請太史舊注,考校連年,往往頗有差舛,當有增損,乃可實施,為無窮法。道至深微,不敢獨議。郎中劉洪,密于用算,故臣表上洪,與共參思圖牒。尋繹適有頭角,會臣被罪,逐放邊野。臣竊自痛,一為不善,使史籍所闕,包養網胡廣所校,二十年之思,中道廢絕,不得畢竟。慺慺之情,猶以結心,不克不及違看。臣初欲須刑竟,乃因縣道,具以狀聞。本年七月九日,匈奴始攻郡鹽池縣,其時鮮卑連犯云中、五原,一月之中,狼煙不絕。不料西夷相與合謀,所圖廣遠,恐遂為變,不知所濟。郡縣咸懼,不守朝旦。臣地點孤危,懸命鋒鏑,湮滅土灰,呼吸無期。誠恐所懷隨軀腐敗,含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群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并書章左。臣初被考,老婆迸竄,亡掉文書,無所案請。加以惶怖愁恐,懷念荒散,非常不得識一,所識者又恐謬誤。觸拚命罪,披瀝愚情,愿下東觀,推尋諸奏,參以璽書,以補綴遺闕,昭明國體。章聞之后,雖肝腦流離,白骨剖破,無所復恨。惟陛下省檢。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臣頓首逝世罪頓首再拜以聞。”其所論志,志家未以成書,若有異同,今隨事注之于本志也。

  贊曰:象因物生,數本杪曶。律均前起,準調后發。該核衡琁,檢會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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