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微言與康有為的《孔子改制考》
作者:曾亦
來源:《現代儒學》第三輯,郭曉東執行主編,三聯書店2018年11月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十月十五日戊午
耶穌2018年11月22日
治《公羊》者,素有“微言”之說。據定元年《公羊傳》云:“定、哀多微辭,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良知之有罪焉爾。”蓋以孔子作《年齡》,譏刺當世sd包養年夜人,多忌諱之辭,此“微辭”者,即所謂“微言”也。[1]至清劉逢祿,則區別微言與年夜義,而以何休所言“三科九旨”為微言。迄于康有為,則以“孔子改制”為《年齡》“第一微言”。
“孔子改制”之說,當可溯源于孟子。《孟子•離婁下》云: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后《年齡》作。晉之《乘》,楚《梼杌》,魯之《年齡》,包養俱樂部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則《年齡》不專記齊桓、晉文之事,又別有義焉,實出于孔子王心所加也。
又,《孟子•滕文公下》云: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年齡》。《年齡》,皇帝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年齡》乎!罪我者其惟《年齡》乎!”
按《公羊》家舊說,“罪我者”,以孔子無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權,行皇帝褒貶進退之事,此所謂微言也;“知我者”,《年齡》誅討亂臣賊子,年夜義凜然,人所共見,此所謂年夜義也。
至《年齡緯》,始明言“孔子改制”:
宓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瀆而出其神,作《年齡》以改亂制。(《說題辭》)
圣人不空生,必有所制以顯天心,丘為木鐸,制全國法。(《演孔圖》)
孔子作法,五經運之六合,稽之圖象,質于三王,施于四海。(《演孔圖》)
丘為制法之主,黑綠不代蒼黃。(《演孔圖》)
得麟之后,全國血書魯端門,曰:“趨作法,孔圣沒,周姬亡,彗東出,秦政起,胡破術,書記散,孔不絕。”子夏明日往視之,血書飛為赤鳥,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制法之狀。(《演孔圖》)
至漢末何休《解詁》,其言“孔子改制”,益加詳備矣。
清末康有為懲蠻夷之強迫,而欲以東方思惟以濟吾國文明之窮,乃上法“孔子改制”之精力,而行變法之事。其所論“改制”微言者,則以《孔子改制考》一書最為詳備。
康南海《孔子改制考》一書之編撰,頗得其門生力,“同邑陳千秋禮吉、曹泰箸偉,雅才好博,好學沉思,編檢尤勞”。[2]據《自編年譜》,光緒十二年(1886),南海始撰《孔子改制考》。十五年,“在京師,既謝國事,又為之。是年編次甚多,選同學諸子分葺焉”。十八年,“《孔子改制考》體裁廣博,選同學高才助纂焉”。光緒二十三年(1897)包養行情冬,上海年夜同譯書局初刊此書。戊戌、庚子間,兩遭焚版禁行。1913年,《不忍》雜志分期登載此書。1920年與1923年,分別重刊于北京、上海。
是書之旨,據其序曰:
天既哀年夜地生人之多艱,黑帝乃降精而救平易近患,為神明,為圣王,為萬世作師,為萬平易近作保,為年夜地教主。生于亂世,乃據亂而立三世之法,而垂精承平。……而立《年齡》新王行仁之制。……此制乎,不過于一元中立諸天,于一天中登時,于一地中立世,于一世中隨時立法,務外行仁,憂平易近憂以除平易近患罷了。……此制乎,不過其夏葛冬裘,隨時救平易近之言罷了。若夫圣人之意,窈矣深矣,博矣年夜矣。……夫兩漢君臣、儒生,尊從《年齡》撥亂之制而雜以霸術,猶未盡行也。……非惟不識承平,并求漢人撥亂之義亦乖剌而不成得,而中國之平易近遂二千年被暴主、蠻夷之酷政,耗矣哀哉!……萬百億千縫掖俊平易近,跂跂脈脈而看,篝燈而求明,囊螢而自珍,然卒不聞孔子六合之全、承平之治、年夜同之樂。悲夫![3]
蓋《公羊》立據亂、升平與承平三世之法,此孔子之道所以廣博也。然兩千余年間,自漢至宋,朝廷與儒生不過習于孔子撥亂之法,“蔽于據亂之說,而不知承平年夜同之義”,遂致吾國吾平易近“不早見承平之治,逢年夜同之樂”也。[4]可見,是書之年夜旨,實在發明孔子承平年夜同之制也。
其時,朱一新頗攻南海改制之論,曰:
《王制》一篇,漢儒后得,為殷為周,本無定論,康成于其說之難通者,乃歸之于殷。今更欲附會《年齡》改制之義,恐穿鑿在所難免。[5]
鄭康成注經,頗以《周禮》為據,至于不與《周禮》合者,則多以為殷制。南海蓋頗引鄭玄之說,以附會《年齡》文質改制之說,朱氏似亦中其內情焉。至于廖平據《王制》與《周禮》以別今古,亦本乎康成之說。然朱氏非之曰:
今文先立學,故顯于西漢,古文至東漢而始顯,此乃傳述之歧互,非關制作之異同。今學、古學之名,漢儒所立,秦以前安有此分撥?文有今古,豈制亦有今古耶?[6]
孔子當禮崩樂壞之世,周文疲敝,其所改制,亦其宜也。然后儒自拘其小,奪孔子制作之實也。其實,漢制既分歧于周制,則儒者歸功于孔子,誠理之天然。康氏所論,可謂知孔子之心者也。雖然,康氏年夜功不成,然時當季世崩壞之際,誰謂其改制之非宜者哉!
此書實為南海變法之理論依據,“有為政治上變法維新之主張,實本于此”;其影響之年夜,較《新學偽經考》尤甚,故梁啟超比于“火山年夜噴火”、“年夜地動”。 [包養網比較7]
一、上古茫昧無稽說
年齡時,周文疲敝,孔子改舊制,而成一代新法。然其所以改之者,或有取于殷制,至于調和虞、夏、殷、周四代之制,實以舊制猶有可考也。故《禮記·中庸》云:“吾說夏禮,杞缺乏征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禮運》則云:“我欲觀夏觀,是故之杞,而杞缺乏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包養甜心殷道,是故之宋,而宋缺乏征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義,《夏時》之等,吾所以觀之。”至于漢人解《公羊》,發“通三統”義,亦以舊制足為后世所師法也。如隱三年《解詁》云:“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統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禮樂,所以尊先圣,通三統,師法之義,恭讓之禮,于是可得而觀之。”至于董子《繁露·三代改制質文》,則言之尤詳,謂“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年齡》者主人,故三等也。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年夜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樂載鼓,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后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于尚位”如此。據此,則似孔子改制,實有所取法焉。
又據《論語》,宰我答哀公問社,以為周社用栗,蓋“使平易近戰栗”也(《八佾》);子貢則謂“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子張》)。至于孟子,則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于《武成》,取二三策罷了矣。仁人無敵于全國,以致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矣?”(《孟子·盡心下》)可見,孔子于舊史,亦未必盡為信據也,故其刪《詩》、《書》,蓋以此焉。
廖平論孔子改制,亦主此說,曰:“《年齡》時,三皇五帝之典策尚多可考,其言多神怪不經,與經相歧,實事實也。孔子翻經,增減軌制,變易事實,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8]至南海,則極申此說,曰:
人生六、七齡以前,事跡茫昧,不成得記也。開國之始,方略缺如,不成得詳也。況泰初開辟,為萌為芽,漫漫長夜,船車欠亨,書契難削,疇能稽哉?年夜地人性皆蓲敷于洪水后,然印度婆羅門,歐西希臘前,亦已茫然,豈特秘魯之舊劫,墨洲之古事,黯芴渺昧不成識耶?吾中國號稱古名國,文明最先矣,然六經以前,無復書記。夏、殷無征,周籍已往,共和以前不成年識,秦、漢以后乃得詳記。而譙周、蘇轍、胡宏、羅泌之流乃敢于考古,實其荒誕。崔東壁乃為《考信錄》以傳信之,豈不謬哉?[9]
誠如南海所言,不少平易近族皆有軸心文明,然其構成,實屬橫空降生,蓋其上古時,皆茫昧無稽也。
南海又頗引古書,以證其說。如《論語》曰:“夏禮,吾能言之,杞缺乏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缺乏征也。文獻缺乏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八佾》)又,北宮锜問周時班爵祿,而孟子答以“其詳不成得聞也”。(《孟子·萬章上》)又,楊朱曰:“泰初之事滅矣,孰志之哉?三皇之事若存若亡,五帝之事若覺若夢,三王之事或隱或顯,億不識一。當身之事或聞或見,萬不識一。今朝之事或存或廢,千不識一。泰初至于本日,年數固不成勝紀。但宓羲已來三十余萬歲,賢愚、好丑,成敗、長短,無不用滅。”(《列子·楊朱》)又,“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分歧,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余歲,虞、夏二千余歲,而不克不及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于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成必矣!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誣也。故明據先王,一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韓非子·顯學》)又,“五帝、三代之記,尚矣。自殷以前,諸侯不成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著”。(《史記·三代世表》)又,“五經之前,至于六合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論衡·謝短》)可見,即使對前人而言,雖往古未若古人之遠,然亦茫昧無稽,“其詳靡記”矣。
《中庸》曰:“王全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征,無征不信,不信平易近弗從。”此情面之天然,故政教之所施,必藉古事以相征也。然古事既茫昧若此,此孔子所以刪《詩》、《書》,孟子所以僅“取二三策罷了”也。至于圣人之布政施教,又不得不托古,此亦在道理之中。南海曰:
惟其不詳,故諸子得以紛紛假托,或為神農之言,或多稱黃帝,或法夏,或法周,或稱三代,皆由于書缺籍往,混混茫茫,然后諸子可以隨意假托。[10]
據此,先秦諸子所言古事,不過“隨意假托”,實未可托。蓋諸子欲行其事,不得不有所托古,此安閒道理之中,孔、墨所以俱道堯、舜,正以此也。然推此論而極,則難免盡疑一切古事,其弊有不成勝言者。平易近國以來,疑古思潮年夜興,實溯源于南海之偏頗也。
二、諸子并起創教改制
蓋軸心時代,諸教并出,各聚徒講學,“改制立度,思易全國”,不獨中國先秦有百家爭鳴之盛,至于他國亦然。南海曰:
當是時,印度則有佛、婆羅門及九十六外道并創術學,波斯則有祚樂阿士對創開新教,歐美則希臘文教極盛,彼國號稱同時七賢并出,而索格底集其成,故年夜地諸教之出,尤盛于年齡、戰國時哉!積諸子之盛,其尤神圣者,眾人歸之,集年夜一統,遂范萬世。[11]
蓋人類當年齡、戰國時,各文明古國俱有創教改制之事,然一旦定于一尊,文明之基礎性情遂定,則不復有諸子之盛,亦不復有創教改制之事矣。[12]故中國自漢武以后,定孔子于一尊,猶西人尊蘇格拉底、柏拉圖之感性主義也。其余種種異教,遂漸漸泯滅矣。吾國這般,西人亦何嘗不若此耶!
當時先秦諸子,各自改制,非獨孔子也。如墨子定三月之喪,“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墨子·節葬》),種種薄葬之法,俱與儒家喪制相反。唯其相反這般,可見儒、墨各為改制之事也。至于管子、法家、名家、農家之流,亦頗有異制載于書冊,故“諸子之改制明,況年夜圣制作之孔子,坐睹亂世,忍不損益,撥而反之正乎?” [13]
然諸子之改制,莫不托古也。《淮南子·修務訓》云:“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托之于神農、黃帝,而后能進說。”可見,前人本有托古之說也,而南海申之曰:
榮古而虐今,賤近而遺遠,人之情哉!線人所聞睹,則遺忽之;線人所不睹聞,則敬異之,人之情哉!慧能之直指本意天良也,發之于己,則捻道人、徐遵明耳;托之于達摩之五傳迦葉之衣缽,而人敬異矣,敬異則傳矣。袁了凡之創功過格也,發之于己,則石奮、鄧訓、柳玭耳;托之于老子、文昌,而人敬異矣,敬異則傳矣。漢高之神叢狐鳴,摩訶末、西奈之天命,莫否則。[14]
蓋南海好察人心術,故其詮解古書,包養條件多“包養意思買通后壁”之言。其托古之論,亦出此也。
南海頗舉儒、墨之異,以明托古之說。《墨子·法儀》云:“昔之圣王禹、湯、文、武,兼愛全國之蒼生,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此托禹、湯、文、武,以明兼愛、尊天、事鬼之旨也。《七患》云:“《夏書》曰:禹七年水。《殷書》曰:湯五年旱。此其離兇餓甚矣。但是平易近不凍餓者,何也?其生財密,其用之節也。”此托湯、禹,以明節用之旨也。《三辯》云:“周成王之治全國,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全國者,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全國也,不若堯、舜。故其樂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觀之,樂非所以治全國。”此托堯、舜、湯、武,以明非樂之旨也。《尚賢》云:“古者圣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無異物雜焉,全國皆得其利。古者舜耕歷山,陶河瀕,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為皇帝,與接全國之政,治全國之平易近。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全國之政,治全國之平易近。傅說被褐帶索,庸筑乎傅巖。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與接全國之政,治全國之平易近。”此托堯與舜、湯與伊摯、武丁與傅說之事,以明尚賢之旨也。
諸這般類,可見儒、墨所托雖同,然其旨則與儒年夜異也。誠若此,南海托古之說,未可盡誣也。故《韓非子·顯學》云:
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分歧,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
可見,先秦諸子欲行改制,莫不托古以神其說,非獨儒家也。
三、素王與孔子托古改制
孔子改制之說,本由公羊家發之,然南海則推以為正義,蓋周末諸子莫不改制也。是以孔子為諸子之卓,敢不損益舊制,創孔教,撥亂世而反諸正歟?
蓋南海思惟之精力在改制,“吾所發明,孔子改制”[15]。其所以尊《年齡》,亦以其言改制也,“《年齡》所以宜獨尊者,為孔子改制之跡在也;《公羊》《繁露》所以宜專信者,為孔子改制之說在也”[16]。其時周文疲敝,孔子雖欲振起之,既非其時,又以周文之末掉,不得不有所損益,乃著其制于《年齡》,欲以垂諸后世也。蓋今之學者常于當局典章有所譏評,雖空言無用,猶欲躲諸私府,以待有識者,此誠孔子改制之意。南海生當天朝將崩之時,且值西夷勃興之機,其欲參用西法,而于中國之舊制有所損益,實屬天然。惜乎當時士人守舊,未能深知其意,反因以罪之也。
1.《公羊》改制舊說
公羊家言改制,素有二義:三正與三教。二義皆出董子,后人聚訟于茲,蓋不明改制兼此二義故也。前者乃時王之制,蓋歷朝建國,皆行矯正朔、換衣色之事,欲以變易民氣也。后者唯圣人能當之,非周公、孔子不克不及行。《中庸》謂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若此損益四代,良非時王所能。南海雖為白素之身,至其欲效孔子素王之作,不過狂者之志耳,孰曰非宜哉?然欲冒新王改制之名,輕議祖宗成法,僭越莫甚,適所以見謗也。
《年齡》曰“王正月”[17],《公羊傳》云:“王者孰謂?謂文王也。”《傳》說已屬怪異,蓋凡是史書體例當指時王,而《傳》以為指周始授命王,即周文王。至劉宋王愆期,遂以文王為孔子,徐《疏》成十年“孔子為后王”語或本于此,然蘇輿謂此說為“謬說流貤,滋誤后學。且立義可信王,正朔服色不成托王也”。蘇說常指斥后儒之背董子,謂董子未有素王改制之說,然實未必定。觀董子書,不獨歷陳上古帝王改制之事,至于《年齡》,亦有“應天作新王之事”,王魯、新周而故宋,而當一代之黑統也。[18]
董子謂孔子授命作《年齡》,實有改制之義。其曰: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授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年齡》正不正之間,而明改制之義。一統乎皇帝,而加憂于全國之憂也,務除全國所患也。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極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隨天之終始,贏得掉之效,而考命象之為,極理以盡情性之宜,則天容遂矣。(《符瑞》)
又曰:
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玉杯》)
董子若此言之鑿鑿,蘇輿乃彌縫其說曰:
制可改者也,惟王者然后能改元立號,制禮作樂,非圣人所能托。道不變者也,周德既弊,而圣人得假王者以起義而扶其掉,俟來者之取鑒。故曰孔子立新王之道,猶云為后王立義爾。[19]
又曰:
明王者改制,不易道義。……圣人不見用于時,乃以治世之道托乎《年齡》,即其正不正之間以見義。劭公乃謂“托王于魯而黜周”,不知董固明云“一統乎皇帝”矣。沿其流者,甚且謂“三代之制,亦皆托也”,不已傎乎?孟子曰:“《年齡》,皇帝之事也。”崔述謂“《年齡》所關者,全國之治亂。所正者,全國之名分。不成仍以諸侯之史目之,故曰皇帝之事”,其說最確。蓋當是時,上無明王,下無方伯,而《年齡》為之褒譏貶絕,明得掉貴賤,反之乎霸道,即行事以治來世,是故《年齡》亦憂患之書也。[2包養app0]
唯王者所施之改制,不過三正之循環耳,然改制尚別有一義,即三教之循環也,蘇氏似未能區別此二義。蓋新王授命改制,不過就其表言之,至乎其里,則三代之循環不過文質再復而相損益耳。此改制之別一義也。
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三統循環這般。至于三代之軌制,則實然有別,此為三教之異也。董子曰:
三正以黑統初,正日初一于營室,斗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途輿質黑,馬黑,年夜節綬幘尚黑,旗黑,年夜寶玉黑,郊牲黑,犧牲角卵,冠于阼,昏禮逆于庭,喪禮殯于東階之上,祭牲黑牡,薦尚肝,樂器黑質,法不刑有懷任新產,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赤統,故日分黎明,黎明朝正。正白統何如?曰:正白統者,歷正日初一于虛,斗建丑,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途輿質白,馬白,年夜節綬幘尚白,旗白,年夜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冠于堂,昏禮逆于堂,喪事殯于楹柱之間,祭牲白牡,薦尚肺,樂器白質,法不刑懷孕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黑統,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正赤統何如?曰:正赤統者,歷正日初一于牽牛,斗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途輿質赤,馬赤,年夜節綬幘尚赤,旗赤,年夜寶玉赤,郊牲骍,犧牲角栗,冠于房,昏禮逆于戶,喪禮殯于西階之上,祭牲骍牡,薦尚心,樂器赤質,法不刑懷孕,重懷躲以養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后也,親白統,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三代改制質文》)
又以文、質配三統。董子曰:
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年齡》者主人,故三等也。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年夜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樂載鼓,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后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于尚位。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義節,故立嗣與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婦,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亨,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方,其屋卑污方,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絲,衣制年夜下,首服卑退;鸞輿卑,法地周象載,垂二鸞,樂設鼓,用纖施舞,舞溢方;先亨而后用聲;正刑天法;封壇于下位。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質愛,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嘉疏,夫婦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內員外橢,其屋如倚靡員橢,祭器橢,玉厚七分,白藻三絲;衣長前衽,首服員轉;鸞輿尊,蓋備天列象,垂四鸞,樂桯鼓,用羽鑰舞,舞溢橢,先用玉聲而后烹;正刑多隱,親戚多赦;封壇于左位。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禮文,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妻,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秬鬯,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內方外衡,其屋習而衡,祭器衡同,作秩機,玉厚六分,白藻三絲;衣長后衽,首服習而垂流,鸞輿卑,備地周象載,垂二鸞,樂縣鼓,用萬舞,舞溢衡;先烹而后用樂,正刑天法,封壇于左位。(《三代改制質文》)[21]
可見,董子明言孔子改制,不獨不從周,實損益四代而為新制也。后儒頗攻何邵公誤讀董子,實未得其情。南海極推重《三代改制質文》一篇,曰:
孔子作《年齡》改制之說,雖雜見他書,而最精詳可托據者莫這般篇。稱《年齡》當新王者凡五,稱變周之制,以周為王者之后,與王降為風、周道亡于幽、厲同義。故以《年齡》繼周為一代,至于親周、故宋、王魯,三統之說亦著焉,皆為《公羊》年夜義。其他絀虞、絀夏、五帝、九皇、六十四平易近,皆聽孔子所推。姓姚、姓姒、姓子、姓姬,皆聽孔子所象。白黑、方圓、異同、世及,皆為孔子所制。雖名三代,實出一家,特廣為條理以待后人之行,故有再、三、四、五、九之復。……惟孔子乃有之。董子為第一醇儒,安能妄述無稽之謬說?此蓋孔門口說相傳很是異義,不敢筆之于書。故雖sd包養《公羊》未敢驟著其說。至董生時,時世殊易,乃敢著于竹帛。故《論衡》謂孔子之文傳于仲舒也。茍非出自醇實如董生者,雖有此說,亦不敢信之矣。幸董生此篇猶傳,足以證明孔子改制年夜義。[22]
董子改制之說,實出自孔子之口說相傳,至漢時乃得著于竹帛也。
又,《漢書·董仲舒》引《舉賢良對策》云:
冊曰:“三王之教所祖分歧,而皆有掉,或謂久而不易者道也,意豈異哉?”臣聞夫樂而不亂、復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世之弊,弊者道之掉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可,舉其偏者以補其弊罷了矣。三王之道所祖分歧,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故孔子曰:“亡為而治者,其舜乎!”矯正朔,換衣色,以順天命罷了;其余盡循堯道,何更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捄,當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年夜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今漢繼年夜亂之后,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董子既以道之年夜原出于天而不變,又以三王政教有文質之分歧。堯、舜、禹三圣之禪讓,有包養網比較矯正朔、換衣色之變,然此乃治世之相繼,故無文質損益之變。若夏、殷、周三王之反動,則亂世之相繼也,故有文質損益之改。《年齡》之作,本撥亂世而反諸正也,是以其言改制,實在文質損包養俱樂部益方面。董子此論,足為后世變法、反動之說張本。
故《年齡》改制,明三教之所以分歧,或從殷,或從周,或損周文從殷質,或變殷質用周文,其實皆不過承衰救敝罷了。
改制之說,雖出于公羊家言。蓋《公羊》推孔子為素王,故所作《年齡》行改制之實,而當一代新王矣。[23]漢人習于此說,遂謂孔子為漢制法包養sd,其所改者,蓋損周文以益殷質罷了。漢末鄭玄調和今古,其所注禮尤采此說,即符合《周禮》者為周制,其分歧者為殷制也。
觀南海所論,以上古茫昧無可稽考,至孔子之世,諸子并皆創教改制,然“其說亦多偏蔽,各明一義”,而孔子乃其卓然耳。自是以后,“全國咸歸依孔子,年夜道遂合,故自漢以后無諸子”。[24]孔子雖無帝王之尊,然此種改制又非帝王所能行,故后儒盛稱自生平易近以來未有若孔子者也,則上古圣神,若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而孔子賢于彼等,即以其能創制而垂法萬世也。蘇輿膠泥于王者改制之文,以為“非皇帝,不議禮,不軌制,不考文”,遂謂孔子無行道之權,自不克不及改制。然孔子年夜圣,其能改制,又非“矯正朔,換衣色”之類所能比擬者。
是以南海曰:
諸子何一不改制哉?后世風俗,法密如網,全國皆俛首奉法,無敢妄作者。……諸子之改制明,況年夜圣制作之孔子,坐睹亂世,忍不損益,撥而反之正乎?知我罪我,惟義地點,固非曲士、夏蟲所能知矣。[25]
孟子之后,兩千年間,南海乃真知孔子之志業者也,然后決然行改制之實,尤非守文愚昧之儒士所能為也。
2.以夷變夏與以夏變夷
馴至晚清,中國當陵夷之際,故不得不消西法。用西法,則不得不變更古制,此改制之說所由起也。南海謂“孔子所以為圣人,以其改制”[26],此說真得圣心焉。
雖然,中國自古又有夷夏外內之說,蓋中國素以夏自居,而有變夷之道,今若參用西法,則難免以夷變夏矣。是以南海以三世說與內外說參比而為論,即以吾國居據亂世而為夷,東方處升平、承平世而為夏。[27]南海又推衍《年齡》三世之說,以孔子本有年夜同之說,則西法亦不出吾儒范圍,是以變法之實,不過用孔子年夜同之說耳。
是以梁啟超論南海之改制曰:
近人祖述何休以治《公羊》者,若劉逢祿、龔自珍、陳立輩,皆言改制,而有為之說,實與彼異。有為所謂改制者,則一種政治反動、社會改革的意味也,故喜言通三統。三統者,謂夏、商、周三代分歧,當隨時因革也。喜言張三世。三世者,謂據亂世世、升平世、承平世,愈改而愈進也。有為政治上變法維新之主張,實本于此。[28]
梁氏以為,南海改制之說,實出于《公羊》通三統、張三世之舊論,而為其維新變法主張之依據也。蓋通三統明軌制當隨時因革,而張三世則明因改制而進化也。[29]
南海欲變之古制實有二:其一,有清一代祖宗之成法;其二,數千年一統之法。此中,祖宗成法尤關系國本,稍有失慎,即致國家傾覆。南海乃托于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以變之,謂“今之法規,雖云承列圣之舊,實皆包養網推薦六朝、sd包養唐、宋、元、明之弊政也”,“今但變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而采周、漢之法意,即深得列圣之治術者也”,[30]又假康、干間變易八貝勒議政舊制之成例,以為祖宗之法亦無有不成變者,至謂祖宗之地既不成守,不若變祖宗之法以濟時艱。[31]南海曰:
將篤守祖宗短期包養之法式耶?則年夜地忽通,數十強國環迫,皆祖宗所未遇,必不克不及執舊方以醫變癥也。將近采漢、唐、宋、明之法式耶?則接鄰諸國文學極盛,迥非匈奴、突厥、契丹獷野之風,又漢、唐、宋、明所未有也。將上法唐、虞、三代之治,品德純備矣,而時勢少異,或慮有一二迂闊而遠于工作者。[32]
南海自謂其變法乃采“周、漢之法意”,猶王安石假“先王之意”以濟其說,其實皆欲盡變舊制也。[33]
其時守舊者又多托圣人之法以阻變法。南海乃極言數千年一統之法,非列強競爭之世所宜,“方今當數千年之變局,環數十國之覬覦,既古史所未聞,亦非舊法所能治”[34],“夫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處列國競爭之世,而行一統垂裳之法”[35]。雖然,變法家雖欲變量千年之法,然猶以為無悖古圣人之道。馮桂芬即曰:
三代圣人之法,后人多疑為疏闊,疑為沉重,相率芟夷屏棄,如弁髦敝屣,而就其所謂近功小利者,世更代改,積今二千余年,而蕩焉泯焉。一二儒者,欲挾空言以爭之,而勢恒不勝,迨乎經歷世變,始知三代圣人之法,未嘗有此弊,夫而后恍然于圣人之所以為圣人也。[36]
又曰:
桂芬讀書十年,在外涉獵于艱難情偽者三十年,間有私議,不克不及無參以雜家,佐以私臆,甚且羼以夷說,而要以不畔于三代圣人之法為主旨。[37]
若馮氏所言,后世之敝政,蓋因盡棄三代圣人之法故也,是以今之變法,雖間采西法,猶不當悖于古圣人之法也。其時南海假《年齡》三世之說,亦以西法與圣人之道若合符節。蓋馮氏、康氏皆欲假圣人之名,以行變法之實耳。
可見,南海以中國數千年皆處據亂之世,是以其所欲變者,非止有清一代之法,實欲變數千年之法也。
雖然,守舊派朱一新猶攻南海,謂其實欲以夷變夏也,“陽尊孔子,陰祖耶蘇”[38],“托于素王改制之文,以便其奉行新法之實”[39]。然南海曰:
其地之年夜,人之多,兵之眾,器之奇,格致之精,農商之密,途徑郵傳之速,卒械之精煉,數十年來,皆已盡變舊法,日益求精,無日不變,而我中國尚謹守千年之舊敝法。[40]
南海蓋以西夷已進乎升平、承平之世,今之夷已分歧于古之夷也,故不成純用“以夷變夏”之舊論視之。
朱氏又以夷夏倫包養行情理綱常分歧,而南海則列舉法國刑法、平易近法之條目,以證夷人亦講禮義廉恥,與吾國不異,“至于三綱五常,以為中國之年夜教,足下謂西夷無之矣,然以考之則否則”,“至于人心風俗之宜,禮義廉恥之宜,則《管子》所謂‘四維不張,國乃滅亡’,有國有家,莫分歧之,亦無中外之殊也”[41],又謂“本日歐美之法,實得列國并立之正義,亦暗合吾圣經之精義,不得謂之西法也”[42]。南海又自敘其心意,謂反對變法者“惡蠻夷之名,不深求中外之勢,故以西學為諱”[43]。可見,南海蓋與《年齡》同,亦持文明廣泛主義之立場,故不以夷、夏有別也。
其門生徐勤亦借《年齡》以破夷夏之年夜防,曰:
《年齡》無通辭之義,《公》《穀》二傳未有明文,惟董子發明之。后儒孫明復、胡安國之流不知此義,以為《年齡》之旨最嚴華夷之限,于是尊己則曰神明之俗,薄人則曰禽獸之類。苗、瑤、侗、僮之平易近,則外視之;邊鄙遼遠之地,則忍而割棄之。嗚呼!背《年齡》之義,以自隘其道。儒教之不廣,生平易近之涂炭,豈非諸儒之罪耶!若無董子,則華夏之限終莫能破,年夜同之治終末由至也。[44]
蓋漢代公羊家之外內說本有二義:其一,嚴夷夏之防,蓋為攘夷張目也;其二,遠近鉅細若一,故有進退夷夏之法,蓋為年夜同修涂也。宋儒孫明復、胡安國以蠻夷之勢凌逼中國,乃專取夷夏年夜防為論。清代公羊家則反是,亦偏取一說,其初言滿漢年夜同,至南海,則倡言中外年夜同矣。
董子有“《年齡》無達辭”一語,蓋泛論例之有變也。南海則舉夷、夏之辨而論之,以為夷、夏之辭皆從其事,非專有所指也。是以蠻夷有禮義,則予以夏辭;諸夏無禮,則奪以夷辭。《年齡》書“晉伐鮮虞”,蓋以晉伐同姓,故退以蠻夷之也。宋儒于蠻夷之創痛尤深,故嚴夷夏之防,遂以夷夏為命名。
譚嗣同亦據《年齡》為論,然別創新舊之義,以論夷夏之進退。其《湘報后敘》有云:
《年齡傳》曰:中國亦新蠻夷。《孟子》曰:亦以新子之國。新之為言也,盛美無憾之言也。而蠻夷、中國同此號者何也?吾嘗求其故于《詩》矣,周之興也,僻在西戎,其地固蠻夷也,自文王授命稱王,始進為中國。秦雖繼有雍州,年齡人不以所據之地而不目之為夷。是蠻夷中國,初不以地言。故文王之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舊者蠻夷之謂也,新者中國之謂也;守舊則蠻夷之,開新則中國之。新者忽舊,時曰新蠻夷;舊者忽新,亦曰新中國,新同而所新者分歧。危矣哉!己方悻悻然自鳴曰守舊,而人固以新蠻夷新之矣。是蠻夷中國,果不以地言,辨于新,辨于所新者罷了矣。然僅言新,則新與所新者亦無辨,昨日之新,至本日罷了舊,本日之舊,至明日而又已舊,鳥足以狀其美盛而無憾也。吾又嘗求其故于《禮》與《易》矣,《禮》著成湯之銘: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易》系孔子之贊:日新之謂大德。言新必極之于日新,始足以為盛美而無憾,執此以言治言學,固無往不貴日新矣。[45]
若譚氏之言,則東方不恒為蠻夷,而今乃進為中國矣;中國亦不恒為中國,而今乃退為新蠻夷矣。揆諸《年齡》以夏變夷之說,則此時中國方為蠻夷,其用西法而改用新制,實不違《年齡》之義。譚氏之說,蓋欲藉經說以杜反對者之口耳。
梁啟超則徑謂“以夷變夏”為是。其《變法通議》云:
孔子曰:皇帝掉官,學在四彝。《年齡》之例,彝狄進至中國,則中國之。古之圣人,未嘗以學于人為慚德也。……故夫法者,全國之公器也,征之域外則如彼,考之前古則這般。而議者猶曰“彝也,彝也”而棄之,必舉吾所固有之物,不自有之,而情願以讓諸人,又何取耶?[46]
禮掉求諸野,則今之中包養網dcard國,非古之中國矣,其學于蠻夷者,殆亦古圣賢之道焉。
《年齡繁露·竹林》云:“《年齡》之于偏戰也,猶其于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蠻夷,則謂之內。”徐勤發揮其師說曰:
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蠻夷,則謂之內。內外之分,只就所引言之耳。若將蠻夷而引之諸地、諸天、諸星之世界,則蠻夷亦當謂之內,而諸地、諸天、諸星當謂之外矣。內外之限,寧有命名哉?[47]
則本日之西夷,當場球言之,亦可謂之內也。本日有“地球村”之說,則以內外如一矣,如是而為年夜同。故徐勤釋《年齡繁露·奉本》“遠夷之君,內而不過”一語曰:“外而變內,是全國無復有內外之殊矣。圣人年夜同之治,其在斯乎!其在斯乎!。”[48]
早于南海之變法家,亦知變法難免落人“以夷變夏”之譏。若薛福成《籌洋芻議》,乃別創一說以自衛,云:
或謂:“以堂堂中國,而效法西人,不且用夷變夏乎?”是否則,夫衣冠、語言、風俗,中外所異也。捏造化之靈,利生平易近之用,中外所同也。彼西人偶得風氣之先耳,安得以六合將泄之秘,而謂西人獨擅之乎?又安知百數十年后,中國不更駕其上乎?至若趙武靈王之習騎射,漢武帝之習樓船,唐太宗駕馭蕃將與內臣一體,皆有微恉存乎其間。今誠取西人器數之學,以衛吾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道,俾西人不敢蔑視中華,吾知堯舜、禹湯、文武、周孔復生,未始不有事乎此,而其道亦必漸被乎八荒,是乃所謂用夏變夷者也。[49]
薛氏蓋以器數之學乃中外所同,無分于東西,則變法之所取,猶默深“師夷長技”耳,故終無妨于吾先王之道矣。
其時葉德輝攻擊南海,謂“康有為隱以改復原教之路得自命,欲刪定六經而先作《偽經考》,欲攪亂朝政而又作《改制考》,其貌則孔也,其心則夷也”[50]。錢穆也有類似的評價:“康氏之尊孔,并不以孔子之本相,乃自以所震驚于西俗者尊之,特曰西俗之一切,孔子亦有之罷了。是長素尊孔特其貌,其里則亦如彼。”[51]南海欲以夷變夏,其跡蓋昭然矣。
南海又以文、質別夷夏。公羊家素以孔子損文用質,則《年齡》蓋取質法也。其后董子亦謂《年齡》為質法,如“承周文而反之質”(《年齡繁露·十指》),“此《年齡》之救文以質也”(《霸道》),“然則《年齡》之序道也,先質而后文”(《玉杯》)。然南海猶別自有說,曰:
全國之道,文質盡之。然人智日開,日趨于文。三代之前,據亂而作,質也。《年齡》改制,文也。故《年齡》始義法文王,則《年齡》實文統也。但文之中有質,質之中有文,其道遞嬗耳。漢文而晉質,唐文而宋質,明文而國朝質,然皆升平世質家也。至承平世,乃年夜文耳。后有萬年,可以孔子此道推之。[52]
公羊舊論素以《年齡》為質家法,今南海據人類進乎文明之義,謂《年齡》法文王,乃文家法。又以王朝之更迭,為一文一質之遞嬗,故清世為質家,而南海之變法猶效孔子改制,或自居文王也。
蓋南海所謂文家法,多取文明進化之意,“夫野蠻之世尚質,承平之世尚文。尚質故重農,足食斯已矣。尚文故重工,精奇瑰麗,驚猶鬼神,日新不窮,則情面所好也。”[53]又以孔子為文王,蓋因文明道統在茲,斯為教主也,“蓋至孔子而肇制文明之法,垂之后世,乃為人性之始,為文明之王。蓋孔子未生以前,亂世野蠻,缺乏為人性也。蓋人性進化以文明為率,而孔子之道尤尚文明。……蓋為孔子上承天命,為文明之教主、文明之法王,自命這般,并不謙遜矣。”[54]康氏以孔子不獨傳承周文,至于中國文明,實自孔子而開辟也。此說頗為不經,尤未必與公羊家之“文”義相類也。
廖平亦以文、質區別夷夏。廖氏曰:
文為中國,質為海內,文詳品德,質詳富強。二者偏勝為弊,必買賣互易,然后正人見在時局,《公羊》年夜一統之預兆也。[55]
又曰:
舊說以杞宋托文質,不知中國文家,歐美質家,一切儀制全反,然因革損益,皆在《年齡》以外,《年齡》所記,綱常不成變更者也。[56]
又曰:
包養甜心歐美不詳喪葬,與中國古世雷同,凡屬草昧,類皆這般。生養已足,自當徐理倫常,《孝經》之說,可漸漸引而進之,以自變其鄙野。[57]
中國本日鶩于文,文勝質則史;歐美主于質,質勝文則野。史與野相互師法,數十百年后,乃有彬彬之盛。[58]
據《易緯》、《孟子》、《公羊》以文王為文家之王,文家即所謂中國,質家則為海內。今按:此先師相傳舊說也。[59]
中國古無質家,所謂質,皆指海內。一文一質,謂中外相互取法。[60]
蓋廖氏以東方為質家,而中國為文家,此其與康氏分歧也。考諸《年齡》,周之尚文,以其尊尊而文煩;殷之尚質,以其親親而質省。又《檀弓》子游謂蠻夷之道乃“直情而徑行”,則西人猶蠻夷,皆尚質也。是以廖氏謂西人“質詳富強”、“不詳喪葬”,與中國禮儀之邦相反,真得《年齡》之義焉。[61]
南海與廖氏說文、質之分歧包養違法[62],不獨與南海以文明釋“文”義有關,亦與南海對“從周”之懂得有關。《中庸》云:“吾說夏禮,杞缺乏征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南海注云:
孔子改制,必有所因,損益三代,而從周最多,取其近而易行也。周末諸子皆改制,子華作華山之冠以自表,墨子制三月之服、土階茅茨是也。墨子攻孔子曰:子之古,非古也,法周未法夏也。故知孔子改制從夏、殷少而從周多。譬現在者變法,從宋、明者少,必多從國朝也。[63]
論者多惑于《論語·八佾》中“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一語,以為孔子但以周文之美盛而從周。然揆諸《中庸》“從周”之義,儒者雖常假復古為名,然以素位之故,故軌制之年夜端多取于后王。[64]論者又惑于《年齡》尚質之意,以為孔子改制必年夜變時王之制而后已,非也,不過取周制而益以己意,俗稱“舊瓶裝新酒”,即此意也。
3.孔子改制與六經之作
六經本上古之遺籍,其后經孔子改訂,遂成后世之“經”也。然古文家欲抑博士,乃上托六經于周公,而孔子則不過“述而不作”之先師,這般,“孔子僅為后世之賢士年夜夫,比之康成、朱子尚未及也,豈足為生平易近未有范圍萬世之至圣哉?”[65]蓋古文家于出門戶之見,竟貶孔子這般,至于今文家亦據門戶立場,必欲尊孔子為教主,為“生平易近未有之年夜成至圣”,故必以六經出于孔子也。誠現在文家說,周公不過為上古茫昧時代之神王,純出于后世所托,又焉能做作六經而施化于后世哉?
其先,廖平已謂孔子作六經矣。其曰:“六經者,孔子一人之書。”[66]又曰:“孔子翻經以后,真正周制,實無可考。后世傳習,皆孔子之言。” [67]至南海,則以孔子作六經,乃先秦舊說,曰:
六經皆孔子所作也,漢以前之說莫否則也。學者知六經為孔子所作,然后孔子之為年夜圣,為教主,范圍萬世而獨稱尊者,乃可明也。知孔子為教主,六經為孔子所作,然后知孔子撥亂世,致承平之功,凡有血氣者,皆日被其殊功年夜德,而不成忘也。[68]
蓋自南海視之,上古茫昧無稽,周末諸子紛紛創教,各為改制之事,不獨孔子然也。而孔子改制之跡,則見于六經。孔子本為諸子,然出乎其類,撥乎其萃,所作六經亦獨能范圍后世矣。
南海論《詩》曰:
《年齡》之為孔子作,經皆知之。《詩》亦為孔子作,人不知也。儒者多以二學為教,蓋《詩》與《年齡》尤為表里也。儒者乃循之,以教導于世,則老、墨諸子不循之以教可知也。《詩》作于文、武、周公、成、康之盛,又有商湯、伊尹、高宗,而以為衰世之造,非三代之盛,故以為非古,非孔子所作而何?[69]
蓋《淮南子·汜論訓》謂“《詩》、《年齡》,學之美者也,皆衰世之造也。儒者循之,以教導于世”,南海本此,因謂孔子作《詩》也。且古詩本有三千余篇,若孔子之作者,蓋“孔子間有采取之者,然《清廟》、《生平易近》皆經涂改,《堯典》、《舜典》僅備點竄,既經圣學陶鑄,亦為圣作”。 [70]此南海論孔子作《詩》也。
南海又曰:
《堯典》、《皋陶謨》、《棄稷謨》、《禹貢》、《洪范》,皆孔子年夜經年夜法所存。……其殷《盤》、周《誥》、《呂刑》聱牙之字句,容據舊文為底草,而年夜道皆同,全經孔子點竄,故亦為孔子之作。[71]
其先,王充已謂《尚書》為孔子所作,南海稱許是說“有很是之年夜功”。[72]不獨孔子作《書》,至于墨子,南海亦謂有《書》之作,曰:
考墨子動稱三代圣王、文、武,動引《書》,則《康誥》亦墨者私有之物。……以此推之,二十八篇皆儒書,皆孔子所作至明。若夫墨子所引之《書》,乃墨子所刪定,與孔子雖同名而選本各殊,即有篇章、辭句、取材偶同,而各明其道,亦自豪相反。……要孔、墨之各因舊文剪裁為《書》可見矣。……可知孔、墨之引《書》雖同,其各自選材成篇,絕不雷同。知墨子之自作定一《書》,則知孔子之自作定一《書》矣,對勘可明。[73]
蓋《書》本為上古圣王治世之遺跡,猶今之官方政典,非獨孔子一家所能寶也。孔子既能刪而為《書》,則其他諸子固亦能刪也。南海所論,殊屬近理。
南海又謂《儀禮》十七篇,亦孔子所作。《禮記·雜記》謂“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于是乎書”,據此,《士喪禮》本非年夜周通禮,待孔子制作,而哀公使孺悲來學,遂有士喪之禮。且觀《墨子》一書,既屢稱道禹、湯、文、武,又肆意攻擊喪禮,可見喪禮本非禹、湯、文、武之制,乃孔子私作也。
不獨《禮》也,至于《樂》,墨子亦肆其“輕薄詆誹”,以為儒家所病,可見,《樂》亦孔子所作也。
至于《易》,南海以為宓羲包養一個月畫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卦,至于卦、彖、爻、象之辭,實全出于孔子,則孔子作《易》經也。然劉歆造“十翼”之說,而托于孔子,則孔子不過為《易》作傳罷了,此亦其抑孔子之智術耳。
若孔子作《年齡》,素無疑義。南海曰:
《年齡》為孔子作,古今更無異論。但偽古學出,力攻改制,并鏟削筆削之義,以為赴告策書,孔子據而書之,而善惡自見。杜預倡之,朱子力主之。若此,則圣人為一謄錄書手,何得謂之作乎?[74]
古人莫不夷《年齡》為史,實可遠紹杜預、朱熹也。
可見,南海謂孔子作六經,其旨則在尊孔子也。南海曰:
自古尊孔子、論孔子,未有若莊生者。……后世以《論語》見孔子,僅見其庸行;以《年齡》見孔子,僅見其據亂之制;以心學家論孔子,僅見其本數之眉目;以考據家論孔子,僅見其末度之一、二。有莊生之說,乃知孔子本數、末度、小年夜、精粗無乎不在。……六經之年夜義,六經之順序,皆賴莊生傳之。……古之人所為《詩》、《書》、《禮》、《樂》,非孔子而何?能明莊子此篇,可明當時諸子紛紛創教,益可明孔子創儒,其道最年夜,而六經為孔子所作,可為鐵案。[75]
蓋南海以莊子為子夏再傳,則孔子后學也,其種種荒誕寓言,亦為推明孔子之辭也。
孔子作六經,欲以改制也。然孔子有德無位,欲其制之可行,則必托古也。南海曰:
子思曰:無征不信,不信平易近弗從。欲征信莫如先王。……巽辭托先王,俾平易近信從,以行權救患。……包養合約平民改制,事年夜駭人,故不如與之先王,既不驚人,自可避禍。[76]
南海此說,本出于《中庸》與《年齡緯》,實屬近理。蓋前人言事,好托古,“必則古昔,稱先王”(《禮記·曲禮》),遑論孔子“與先王以托權”(《孝經緯·鉤命訣》、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孟子·滕文公上》)耶?晚世以來,吾國凡言變革者,莫不挾洋自重,其術正同。
孔子生當周世,天命猶未改,此其所以“從周”也;然周人治世以文,其郁其煩,莫不以此,故孔子以為當“稍包養一個月損周之文致”,而益以夏、殷之法。《年齡》有三統之說,有文質之說,而南海悉以為托古。
桓三年何休注云:“明《年齡》之道亦通于三王,非主假周,以為漢制罷了。”對此,南海曰:
夏、殷、周三統,皆孔子所托,故曰“非主假周”也。[77]
又,隱元年何注云:“質家親親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明日子有孫而逝世,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其雙生也,質家據見立師長教師,文家據本意立后生。”南包養網比較海曰:
質家、文家,孔子所托三統之別號。《年齡》詭辭詭實,故不用言夏、殷、周,而曰質家、文家也。[78]
又,隱三年何注云:“仲春、三月皆有王者,仲春,殷之正月也;包養站長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統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禮樂,所以尊先圣,通三統,師法之義,恭讓之禮,于是可得而觀之。”南海曰:
《年齡》于十一月、十仲春、十三月皆書王,余則無之。蓋三正皆孔子挺拔,而托之三王。其實秦、漢皆用十月,疑古亦當有因,未必用三正也。[79]
諸這般類,《公羊》凡言三統、文質之說,南海俱以為孔子所托。是說雖出《公羊》之外,然亦屬近理也。
南海倡為孔子改制之說,本欲尊孔,然其余波所及,則難免夷孔子于諸子矣。故梁啟超論曰:“《改制考》復以真經之所有的分為孔子托古之作,則數千年共認為神圣不成侵略之經典,最基礎發生疑問,惹起學者懷疑批評的態度。”又曰:“雖極國推挹孔子,然既謂孔子之創學派與諸子之創學派,統一動機,統一目標,統一手腕,則已夷孔子于諸子之列。” [80]蓋南海勇于開拓,至其后果則經常弗有慮及焉。
平易近國時,太炎嘗有《致柳翼謀書》,此中謂胡適以“六籍皆儒家托古,則直竊康長素之唾余。此種議論,但可嘩世,本無實證。……長素之為是說,本以成立儒教;胡適之為是說,則在抹殺歷史。……此其流弊,恐愈甚于長素矣”[81],則胡適所論,又等而下之矣。
四、孔子制承平之法
孔子托古而改制,則無論所托者何人,似不礙其改制之實也。然觀南海之說,則所托堯、舜與夏、殷、周三代,其意頗有分歧。南海曰:
堯、舜為平易近主,為承平世,為人性之至,儒者舉以為極者也。然吾讀《書》,自《虞書》外未嘗有言堯、舜者,……皆夏、殷并舉,無及唐、虞者。蓋古者年夜朝,惟有夏、殷罷了,故開口輒引以為鑒。堯、舜在洪水未治之前,中國未辟,故《周書》不稱之。……孔子撥亂升平,托文王以行君主之暴政,尤留意承平,托堯、舜以行平易近主之承平。……特實施有序,始于粗糲而后致精華。《詩》托始文王,《書》托始堯、舜,《年齡》始文王,終堯、舜。《易》曰“言不盡意”,圣人之意,其猶可推見乎?后儒一孔之見,限于亂世之識。[82]
蓋統而言之,孔子改制,常托堯、舜、文、武也。然觀南海此文,則托堯、舜與托文、武,實有分歧。南海實本《公羊》三世說,以為孔子托堯、舜者,欲明承平平易近主之制;托文、武者,明升平君主之制也。
南海又曰:
《年齡》始于文王,終于堯、舜。蓋撥亂之治為文王,承平之治為堯、舜,孔子之圣意,改制之年夜義,《公羊》所傳微言之第一義也。[83]
《年齡》據亂,未足為堯、舜之道。至終致承平,乃為堯、舜之道。[84]
《年齡》、《詩》皆言君主,惟《堯典》特發平易近主義。……故《堯典》為孔子之微言,素王之巨制,莫過于此。[85]
南海此時說三世義,似未為醇粹,蓋唯言君主、平易近主之分歧,即以文王之君主制為撥亂之法,而西人立憲之說,尚未嘗觀看焉。
南海又攻墨子之制曰:
墨道節用、非樂,薄父子之恩,掉生人之性,其道枯槁太觳,離全國之心,全國弗堪,咸歸孔子,豈非圣人之道得中和哉?[86]
此南海論墨道之弊也。其后,南海竟因以詆呵儒家據亂之法,以為兩千余年中國亦不過這般。
雖然,南海尊孔之年夜旨,亦盡見此書矣。蓋南海當周末文敝之世,以《年齡》當新王,撥亂而歸正,拔乎諸子之上,而獨尊于兩千余年。此其一也。又,孔子立三世之法,尤留意承平,則孔子為將來之法,而必將行于地球一統之世也。此其二也。
五 余論
宋儒程伊川為其兄明道師長教師所作《墓表》有云:“周公沒,圣人之道不可;孟軻逝世,圣人之學不傳。道不可,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大要儒者的最高志向莫過于行道,故孔子屢屢夢見周公,蓋其志在效法周公而能行道于當世也。然周末王權不振包養金額,禮崩樂壞,孔子所以汲汲于奔忙列國,不過欲求湯七十里或文王百里之地,以行其教法,樹立孔教之國罷了。暮年,孔子不復夢見周公,蓋以老之將至,遂不復有行道之志,乃托于西狩之獲麟,假《年齡》以垂法后世,期有以繼其志者。
漢以后,朝廷莫不尊儒,然畢竟非真能行孔子之教、用儒家之法者,故公羊家乃隱晦其說,唯推孔子為素王,以明教法地點。至于儒者之出處,不過敦行鄉里,或得君行道罷了。今觀伊川師長教師所言,則宋儒誠能踐行《公羊》之志者,故不獨以明道為己任,且努力于“堯舜其君”,以為行道之關鍵。但是,元祐、慶元之黨禁相繼,足見王權終能勢焰于上,而教權不過托庇于儒者之進仕罷了。其等而下者,則有明、清兩朝之世俗君王仍僭號稱圣,至今猶然。
注釋:
[1] 漢儒多用此說,如司馬遷言孔子“著《年齡》,不切論當世而微其詞也。為其切當世之文而罔褒,忌諱之辭也”(《史記·匈奴傳贊》)、“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之文辭”(《十二諸侯年表序》),亦微辭也。又,《十二諸侯年表序》謂鐸椒為《鐸氏微》,司馬貞《索隱》釋云:“名《鐸氏微》者,年齡有微婉之詞故也。”則微辭者,微婉之詞也。董仲舒《年齡繁露》中有言“婉詞”者,亦與此義同。
回教《古蘭經》中有“塔基亞”之說,蓋允許信徒在面對政治危害時,可以隱諱本身的宗教崇奉。此種內涵,正與《公羊》家關于“微言”的最早應用雷同。
[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選集》第三集,北京:國民出書社,2007,第3頁。
[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3頁。
[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3頁。
[5] 朱一新:《朱侍御答康長孺書》,《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19頁。
[6] 朱一新:《朱侍御答康長孺書》,《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19頁。
[7]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二十三,載朱維錚校注:《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上海:復旦年夜學出書社,1985,第64、65頁。
[8] 廖平:《知圣篇》,載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2頁。1913年,廖平撰《孔經哲學發微》,猶推許“康氏《孔子改制考· 上古茫昧無稽考》,頗詳此事”。(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成都:巴蜀出書社,1998,第303頁)據此,上古茫昧之說,或本出于南海,蓋廖平《知圣篇》刊于南海后也。
[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4頁。
[10]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6頁。
[11]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2,《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8頁。
[12] 廖平《知圣篇》云:“賢者于經,如疏家之于注,不敢破之也。”又自注云:“或云:自孔子后,諸賢各思改制立教,最為謬妄!軌制之事,惟孔子一人可言之,非諸賢所得言也。”(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3頁)是說顯斥南海也。其子師政又曰:“自孔子作經以后百世,師法亦絕,不許人再言作,其理至為平凡,即程子《年齡序包養女人》實亦主之。自亂法者假舊說以濟其私,變本加厲,謂孔子以改制立教,人人皆可包養意思改制,更由立言推之行事。此說者之過,非本義有誤。”(廖師政:《知圣篇讀法》,《家學樹坊》卷上,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冊,第611頁)然廖平似未細讀南海之書。蓋南海以孔子之前,古事茫昧,故諸子得托古改制,至孔子后,事跡日著,故如楊雄、劉歆、王肅、劉炫等之做作,不得以托古比,徒以偽撰見譏耳。(參見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選集》第三集,包養一個月價錢第6頁)是以南海所舉創教改制之諸子,皆先秦時人也,至漢以后,實無諸子,蓋以不克不及出于孔子六經之范圍故也。
[1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3,《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21頁。
[1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4,《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29頁。
[15] 康有為:《祭朱蓉生侍御文》,《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9頁。
[16] 張伯楨:《南海師承記》,《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212頁。
[17] 漢人以“通三統”之義解“王正月”,宋儒程頤頗不謂然:“棣問:‘《年齡》書王若何?’曰:‘圣人以霸道作經,故書王。’范文甫問:‘杜預以謂周王,若何?’曰:‘圣人假周王以見意。’棣又問:‘漢儒以謂王加正月上,是正朔出于皇帝,若何?’曰:‘此乃天然之理。不書春王正月,將若何書?此漢儒之惑也。’”(《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第280頁)程子雖尊《年齡》,如謂“《年齡》之書,百王不易之法。三王以后,相因既備,周道衰,而圣人慮后世圣人不作,年夜道遂墜,故作此一書”(同上,第283頁),又謂“學者不觀他書,只觀《年齡》,亦可盡道”(同上,第157頁)然不由三傳,未必真能通《年齡》也。
[18] 董子以《年齡》當新王,正黑統,后儒不克不及諱也。董子乃漢世儒宗,后儒亦不克不及奪也。然改制之說,流弊極年夜,至于奸人之偽托符命,實出于此。蘇輿用乃彌縫其說,曰:“蓋魯為侯國,漢承帝統,以侯擬帝,嫌于不恭,故有托王之說。云黑統則托秦尤顯。蓋漢承秦統,學者恥言,故奪黑統歸《年齡》。以為繼《年齡》,非繼秦也。《易·通卦驗》云:‘秦為赤驅,橫死王。’《漢書·王莽傳贊》:‘昔秦燔《詩》《書》,以立私議。莽誦六藝,以文奸言。皆亢龍絕氣,橫死之運,圣王之驅除云爾。’此亦漢世不以秦為授命王之證。不以秦為授命王,斯不得不歸之《年齡》以當一代。尊《年齡》即所以尊漢也。”(蘇輿:《年齡繁露義證》卷7,北京:中華書局,2002,第187、188頁)蓋歷數不成改,周以后當正黑統,漢人既不以秦當之,故不得不推孔子《年齡》也。
[19] 蘇輿:《年齡繁露義證》卷1,第28頁。
[20] 蘇輿:《年齡繁露義證》卷6,第157、158頁。
[21] 《禮記·表記》則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后威,先賞而后罰,親而不尊。其平易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殷人尊神,率平易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先罰而后賞,尊而不親。其平易近之敝,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平易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又曰:“虞、夏之道,寡怨于平易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此皆以文、質論三代霸道之異同。南海以一朝得一統之法,而孔子道年夜,通三統,是以一統之法雖亦圣人之法,然終則有弊,當循環參用之。蓋康氏以《公羊》三世說明人類進化之理,以三統說明孔子制作之全體也。是以晚清守舊派,不過弊于所習,各尊所聞,安于一統一世之制,至見西洋之制則驚詫包養留言板之,不知實出于孔子升平、承平之制也。
[2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9,《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14頁。
[23] 南海因釋“儒”之名義曰:“蓋孔子改制后,從其學者皆謂之‘儒’。故‘儒’者,譬孔子之國號,如高祖之改國號為漢,太宗有全國之號為唐,藝祖有全國之號為宋,皆與異國人言之。至于臣平易近自言,則云皇朝、圣朝、本朝、國朝,人自明之,不待稱國號也。”(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414頁)蓋孔子改制,當一代新王,是以“儒”稱,自別于前朝,益明孔子當素王之義也。
[2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2,《康有為選集》第三,第8頁。
[2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3,《康有為選集》第三,第21頁。
[26] 康有為:《桂學答問》,1894年,《康有為選集》第二,第18頁。
[27] 關于中國思惟中的夷夏觀念,柯文所論頗佳,以為“在鴉片戰爭前,中國人傾向于把中國當作一個世界,而非一個平易近族。所以,它不成能是某種更年夜的東西的一部門,例如法國能夠視本身為歐洲的重要部門。假如說中國并未完整囊括‘全國’,那么,它起碼囊括了‘全國’一切應囊括之物。……由于中國是一個自我包涵的宇宙,所以對平易近族的概念極為生疏。中國人若要把中國視為一個平易近族,應先了解世界上還有某些非中國的價值,只要這樣它們才幹僅僅因為他們的平易近族性而尊敬本身”。(柯文:《在傳統與現代性之間:王韜與晚清改造》,江蘇國民出書社,2003年,第41頁)其實,現代之國際關系理論,產生于十四、五世紀歐洲列強爭衡的局勢,但是,二戰以后,隨著美、蘇兩超格式的構成,各以“中國”自居,且以某種廣泛價值相標幟,從而幾多回到了中國現代那種“全國”觀念。
南海改制,蓋欲使中國進于年夜同也。其《孔子改制考》序文之曰:“孔子卒后二千三百七十六年,康有為讀其遺言,淵淵然思,凄凄然悲,曰:嗟夫!使我不得見承平之澤、被年夜同之樂者何哉?使我中國二千年、方萬里之地、四萬萬神明之裔不得見承平之治、被年夜同之樂者何哉?使年夜地不早見承平之治、逢年夜同之樂者何哉?……嗟夫!見年夜同承平之治也,猶孔子之生也。《孔子改制考》成書,往孔子之生二千四百四十九年也。”又謂孔子生于亂世,乃據亂而立三世之法,“不過其夏葛冬裘,隨時救平易近之言罷了”,然后世君臣,不過謹守孔子撥亂之制罷了,且未能盡行之,至朱子年夜賢,“蔽于據亂之說而不知承平年夜同之義”,此兩千年中國之末由進于年夜同承平之世也。(參見《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3頁)是以南海改制,以西洋已進于小康、年夜同,故欲參用其法,使中國亦進乎此境界也。其后,全盤歐化論勃起,迄至共產黨“跑步進進共產主義”、“年夜躍進”,皆以東方得進進小康、年夜同之“光亮年夜道”,此所以為科學也,故欲盡法之。至于孔子,不過空存年夜同之幻想,雖“垂精承平”,然究未顯言之罷了。
[28]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復旦年夜學出書社,1985年,第65頁。
[29] 《公羊傳》為康氏變法所資這般,故張之洞攻之曰:“生平學術最惡《公羊》之學,每與學人言,必力詆之。四十年前,已然謂為亂臣賊子之資。至光緒中年,果有奸人演《公羊》之說以煽亂,至今為梗。”(張之洞:《抱冰堂門生記》,《張之洞選集》冊十二,卷298,第10631頁)張氏攻《公羊》這般,康氏乃謂“張之洞不讀《公羊》”,又謂“張之洞不信《公羊》,不信孔子。……然千年來,豈以《公羊》作亂者哉?”(康有為:《駁張之洞勸戒文》,1900年12月,《康有為選集》第五集,第336、345頁)朱一新亦痛詆劉申受、宋于庭之徒,以為當誅,“劉申受于邵公所不敢言者,決然言之,卮辭日出,流弊其年夜”(朱一新:《答康長孺書》,《康有為選集》第一,第319頁),“劉申受、宋于庭之徒,援《公羊》以釋四子書,恣其胸臆,穿鑿無理。仆嘗謂近儒若西河、東原記丑而博,言偽而辨;申受、于庭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圣人復起,恐皆難免于兩觀之誅”。(朱一新:《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27頁)
其先,龔定庵據《年齡》,以為清廷當“自改造”,則與西夷之逼無涉也。南海發此議論甚早,1886年,其于《平易近功篇》中據《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之語,以為“更性移代”之改制,缺乏異而美之,當“早自變改”,則祖宗之基業萬世可存。(參見康有為:《平易近功篇》,《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70頁)
[30] 康有為:《上清帝第一書》(1888),《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183頁。
[31] 然至1901年,清廷頒布新政上諭,即聲稱祖宗之法可變,謂“伊古以來,代有興革,當我朝列祖列宗因時立制,屢有異同。進關以后已殊沈陽之時,嘉慶、道光以來,漸變雍正、乾隆之舊。大略法積則敝,法敝則更,惟歸于強國利平易近罷了”。此諭示固與南海之論不殊,然猶謂“康逆之講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
[32] 康有為:《上清帝第七書》,《康有為選集》第四,第29頁。
[33] 其時朱一新謂“法可改,而立法之意不成改”,蓋以南海之變法實變先王之意也;又謂南海“不揣共作,而漫云改制,制則改矣,將毋義理亦與之俱改乎?”義理殊,則風俗殊;風俗殊,則軌制殊,是以“治國之道,必以君子心、厚風俗為先,法制之明備,抑其次也”。(朱一新:《朱侍御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選集》第一,第327、328頁)朱氏此種擔憂,不幸而言中矣,是以今之漫言改造者當慎之又慎矣。
[34] 康有為:《殿試策》,1895年,《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66頁。
[35] 康有為:《上清帝第六書》,《康有為選集》第四集,第17頁。
[36] 馮桂芬:《校邠廬抗議》,上海:上海書店出書社,2002,自序。
[37] 馮桂芬:《校邠廬抗議》,自序。
[38] 康有為:《答朱蓉生書》(1891),《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23頁。
[39] 朱一新:《朱侍御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27頁。
[40] 康有為:《答朱蓉生書》(1891),《康有為選集》第一集,第323頁。南海又謂三統之制,西夷亦頗有同于中夏者,如其謂西夷尚白之類。(參見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5,《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370頁)
[41] 同上,第324頁。
[42] 康有為:《進呈〈japan(日本)變政考〉等書乞采鑒變法以御侮圖存折》,1898年4月10日,《康有為選集》第四集,第48頁。如南海論中西音樂,即以西洋音樂頗近于中國古樂,而古樂亡于中國久矣,故以西樂取代今樂,不過復中國之古樂罷了。(康有為:《丹墨游記》,1904年,《康有為選集》第七集,第466、467頁)
[43] 同上,第326頁。
[44]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414頁。又見《年齡筆削年夜義微言考》卷6,《康有為選集》第六集,第179頁。晚清反動黨興,即自足于前明十八省故地,蓋嚴華夷之限故也。
[45] 轉引自王爾敏:《晚清政治思惟史論》,桂林:廣西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2,第28、29頁。
[46] 梁啟超:《飲冰室文集》之一。
[47]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414頁。
[48]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416頁。
[49] 薛福成:《籌洋芻議》,《戊戌變法》冊一,第160頁。
[50] 葉德輝:《與劉先端、黃郁文兩生書》,《翼教叢編》卷6。當時守舊派權要莫不有此評論,若文悌謂康氏“專主西學,欲將中國數千年相承年夜經年夜法,一掃刮絕,事事時時以師法japan(日本)為長策”,又攻其“欲往跪拜之禮儀,廢滿漢之文字,平君臣之尊卑,改男女之外內,直似止須中國一變而為國外政教風俗,即可立致富強.而不知其勢,小則群起斗爭,召亂無已,年夜則各便私利,賣國何難”。(文悌:《嚴參康有為折稿》,《戊戌變法》冊二,第484、485頁)
[51] 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下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第780頁。
[52] 康有為:《年齡董氏學》卷5,《康有為選集》第二集,第370、371頁。
[53] 康有為:《年夜同書》第6,《康有為選集》第七集,第161頁。
[54] 康有為:《論語注》卷9,《康有為選集》第六集,第445、446頁。
[55] 廖平:《公羊補證》卷7。
[56] 廖平:《公羊補證》卷8。
[57] 廖平:《公羊補證》卷6。
[58] 廖平:《公羊補證》卷8。
[59] 廖平:《知圣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78頁。
[60] 廖平:《知圣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0頁。
[61] 文猶尊尊,質猶親親,文家尚等級,質家則尚同等,則中國之取法東方,蓋損文從質之意焉。廖平別有一說,說西人“儀文節略,高低等威,無甚差別”,誠公羊家舊論也,然又謂西人之法與孔子前之年齡時相仿,而孔子改制,“設等威”,“貴賤等差斤斤請安”,則《年齡》尚文,又與公羊家素說相悖。(廖平:《〈知圣篇〉撮要》,《家學樹坊》卷上,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冊,第621頁)
[62] 不過,廖氏亦有效康氏之說者,其曰:“古者三代歷時久遠,由質而文,至周略備。孔子專取周文,故云用周以文。實則孔子定于周,文所未備,另有增添,安得預防其蔽而反欲從質與?”(廖平:《經話》甲篇卷一,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第414、415頁)又曰:“四代禮節由質而文,由簡而詳,至周乃少備。”(《經話》甲篇卷二,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第485頁)蓋廖氏亦以人類愈進愈文也。又曰:“舊表以今用質,古用文,今主救文弊,古主守時制。……前誤也。孔子于周有所加隆,非因隆就簡,惟求質樸。……文明日開,不克不及復守太素,非夏、殷舊制實可用,特為三統而改,繼周不克不及用夏禮,亦不克不及用殷禮,踵事增華。夏末已異禹制,湯承而用之。商末已變殷制,周承而用之。周末又漸改,孔子承而用之。故有加文之事。”(《古學考》,載李耀仙:《廖平選集》上冊,第120頁)文、質之說異,亦廖氏初、二變分歧之年夜端也。廖氏更以文質講人類之進化,“開辟之初,狉狉獉獉,乃未至文明之純樸,非正人所貴。文明之至,反于純樸,乃為帝王盛業”。(《知圣續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269頁)則未來之反于純樸,猶馬克思“原始共產主義”之說也。
[63] 康有為:《中庸注》,《康有為選集》第五集,第387頁。
[64] 南海實兼取二說,“孔子改制,取三代之軌制而考慮損益之,如夏時、殷輅、周冕、虞樂,各有所取,然本于周制為多。非徒時近俗宜,文獻足征,實以周制上因夏、殷,往短取長,加以美備,最為文明也。孔子之道,以文明進化為主,故文明者,尤取之子思所謂‘憲章文武’也。……即夏、殷更文,孔子亦不克不及從夏、殷而背本朝,以犯國憲也,何待發從周之說哉?”(康有為:《論語注》卷3,《康有為選集》第六集,第398頁)
[6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7頁。
[66] 廖平:《知圣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9頁。
[67] 廖平:《知圣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4頁。
[68]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8頁。
[6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9頁。
[70]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8頁。
[71]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9頁。
[72] 案,《論衡·須頌》云:“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自衛反魯,然后樂衛,《雅》、《頌》各得其所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南海因曰:“說《書》自‘欽明文思’以下,則自《堯典》自《秦誓》,言全書也。直指為孔子,稱為鴻筆,著作于自衛反魯之時,言之鑿鑿這般。……今得以考知《書》全為孔子所作,賴有此條,仲任亦可謂有很是之年夜功也。存此包養網VIP,可謂《尚書》為孔子所作之鐵案。”(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9頁)
[7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29、130頁。
[7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37頁。
[7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0頁。
[76]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1頁。
[77]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2頁。
[78]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4頁。
[7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5頁。
[80]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二十三,載朱維錚校注:《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第65頁。
[81] 傅杰編:《章太炎學術史論集》,昆明:云南國民出書社,2008,第108頁。
[8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49、150頁。
[8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50頁。
[8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50頁。
[8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152頁。
[86]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選集》第三集,第216頁。
責任編輯:劉君
發佈留言